我上网查了安徽的基础产假是98天,《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所以安徽省产假合计是158天。那这个延长产假该怎么申请?大多女职工都不是政府单位的,私人企业只给98天假期,不给延长申请该怎么办?还有十月份出台的一个征询草案说安徽省要加产假天数,什么时候能落实,能不能落实到私人企业?
尊敬的网友,您好!
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关于延长产假申请和生育津贴请咨询人社部门,新出台的草案要等《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修订文件正式下发后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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