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想要咨询一下,产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产假是否可以顺延。
之前看到安徽省卫健委给予群众有此类回复,是可以顺延,但是需要咨询当地卫健委,我们郎溪是否可以顺延,谢谢!
网友您好: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加上延长的60天产假共计158天,可以从产前15天起享受,原则上连续使用。产假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原则上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8号)执行。
如有其他具体产假休假日期问题可拨打0563-7021957咨询工作人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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