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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2408-00083
组配分类: 教师职称评审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30 发布日期: 2024-08-30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 14:34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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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学校:

    根据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宣教人〔2024〕 19号)要求,现就2024年度我县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县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标准

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执行宣城市教体局、


人社局印发的《宣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和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细则(试行)》(教人〔2021〕40号)规定。

    三、申报程序

2024年职称申报采取先县内资格竞评,再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申报、审核。

(一)县内资格竞评

    根据我县教师无校籍管理要求,实行区域内岗位分类统筹竞评(聘),县教体局根据《郎溪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统筹管理实施办法》,按程序组织申报人员在区域岗位计划数内开展申报资格竞评(具体见《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职评县内资格竞评及相关竞聘工作的通知》<教人〔202427>)。

2024年我县幼儿园、农村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均无高级岗位,乡村学校教师除有关文件规定不受岗位计划数限制申报外,今年不开展此类型学校的教师相应岗位竞评与申报工作(含此类型学校的上挂人员)。

(二)个人线上申报

1.申报时间:9月2--108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

2.申报流程: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ah.gov.cn/index.html),在“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进行职称申报。

(三)单位推荐审核

1.审核时间:9月2--108

2.推荐流程和要求:成立由校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跨校聘请)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评审推荐小组,按照评审资格条件,对申报相应职称人员的职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学校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申报推荐,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出具公示证明并负责扫描上传至职称申报系统。

(四)主管部门审核

1.审核时间: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审核截止时间为1018日;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审核截止时间为111

2.审核流程: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评审组建单位逐级审核。

四、申报材料

(一)线上申报材料

1.学校审核鉴定材料

1)中小学申报人员的教学设计;幼儿园申报人员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

  2)申报人员的原始听课记录(一律提供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主持或参加研讨的笔记(研讨人员签名)。

3)中小学申报人员担任班主任的班主任工作实录(手册)。

4)教研、电教、师训申报人员的原始听课记录、企业专项调研记录。

以上材料由学校评审推荐小组审核鉴定,并填写《宣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附件4),坚持“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鉴定表由学校负责扫描上传

     2.申报人上传材料

1)个人上传的材料须扫描成电子档并按材料名称命名,如“继续教育证书”“宣城市学科带头人证书及文件”等。

    2)申报人员须在职称申报系统中下载《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签字后扫描上传。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3年内不得申报;已被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能力条件材料:除学校(单位)审核鉴定的材料和考评课结果外,其他材料均需申报人扫描上传。

指定时段脱产学习、休假或其他因病因事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提供材料的时间向过去顺延。

4)业绩条件材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一级的,须提供9项中的最强2项,最多不超过3项;教研、电教、师训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一级的,须提供7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2项。

5)教研科研材料: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的,须提供 5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 2 项;申报一级的,须提供 4 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2 项。幼儿园教师申报高级、一级的须提供 4 项中的最强项,最多不超过 2 项。教研、电教、师训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一级的,须提供 5 项中的最强 2 项,最多不超过 3 项。

(二)线下材料报送

1.个人申报材料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报人员的所有纸质材料均交由所属单位统一保管,以备线下抽查,退回时间待县教体局通知。其中发表的论文期刊、专著、教材原件须经所属单位报送至县教体局。

2.学校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此表由申报人在完成所有审核程序后自行打印,学校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县教体局,11月4日报送

   2)《宣城市申报普通中小学    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须审核盖章,A3纸单面打印,一式两份),11月4日报送

3)申报人论文期刊、专著、教材原件(装入纸质档案袋内,注明单位、姓名、申报学科等信息),11月4日报送

4)《2024年度宣城市乡村任教累计满25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稿报给人事科陈文三1015日报送。

上述材料,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县教体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评课安排

考评课按照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印发的《宣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和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细则(试行)》(教人〔2021〕40号)要求执行。考评课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规定

1.严格岗位结构比例。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

2.任职年限。教师职务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从聘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之日算起,时间截止到202412月31日。对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只评资格,不再聘任。

3.落实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政策。根据宣城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宣办发〔2019〕11号)精神,教师在乡村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高、中级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

    4.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按照宣城市教体局、人社局、团市委、少工委《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教人〔2019〕50号)要求执行。

    5.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与本市公、民办学校或教育机构签订聘用合同且工作一年以上的,可申报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在职称评审的条件上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

  6.破格申报高级教师。需提前报经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审核后送省人社厅批准。

(二)严格落实审核责任

申报人所在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实行“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按要求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凡违反规定程序或为制假者提供证明或帮助,或在审查、评审中徇私舞弊的,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参加各种先进的评选。

(三)严格按要求报送材料

申报人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网上填报信息)真实可信,并按照《宣城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评评审材料清单》(附件1)的要求提供材料,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的材料必须清晰可辨,对违背诚信承诺、实行学术造假、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及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的,以及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将依照人社部40号令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面试答辩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联系人:方岩  联系电话0563-7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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