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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停机期间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7:11 来源: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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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停机的公告》(http://www.nhsa.gov.cn/art/2022/12/31/art_109_9978.html),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将于2023年1月14日10时至2023年1月15日24时停机升级。现就停机期间涉及我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影响范围

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停机升级期间暂停办理所有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包括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以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异地就医备案服务等。

二、我省相关工作安排

(一)停机期间,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将统一升级启用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的代码切换。为避免给外省参保患者在我省住院结算增加麻烦、保证医院在途业务正常办理,建议我省各定点医药机构统筹研判外省参保人在院治疗情况,一是对停机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及时办理出院结算;二是对期间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请在2023年1月14日10:00前对外省参保住院患者做“无费退院”处理(办理“入院登记取消”),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开机后再重新办理入院登记,避免因新旧异地码切换等因素导致停机前的住院费用无法结算。

(二)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停机期间,总体上不影响我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但根据需要,我省将于2023年1月14日21:00-22:00对省医保信息平台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进行一次升级,期间短时间内将对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产生影响,请省内各定点医药机构错峰办理有关异地就诊的出入院结算业务。

(三)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停机期间,外省参保人在我省住院的,请省内定点医药机构在开机后及时补办登记及出院结算业务;外省参保患者也可根据国家规定,回本省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我省参保人在外省住院的,按就医地有关规定结算医保费用;如确实是在外省无法直接结算,也可回我省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参保人、定点医药机构及社会各界谅解。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向我省各统筹地区参保地医保部门咨询。

1.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0551-63536001

2.芜湖市医保管理中心 

0553-3991307

3.蚌埠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0552-2059648

4.淮南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0554-6881386

5.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0555-2354117

6.淮北市医疗保障局 

0561-3060812

7.铜陵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0562-2618066

8.安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0556-5897102

9.黄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0559-2539857

10.阜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0558-2296120

11.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0557-3066910

12.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0550-3218121

13.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0564-3376076

14.宣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0563-2831559

15.池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0566-3219255

16.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0558-5025799

17.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0551-62622833

18.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0551-65307790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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