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8日至8月31日,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城市绿化工程领域第一专项巡察组对郎溪县委开展了巡察,12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一)提高认识,坚定政治站位。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郎溪县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统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先后9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县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12月27日听取了整改方案,并就推进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4年2月29日,听取了阶段性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并调度书记领办的问题整改。
(二)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郎溪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领导主抓、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整改工作机制,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第一副组长,统筹推进全县巡察整改工作;县纪委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郎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具体整改任务的协调和督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开展指导督导、审核把关、台账管理等。县委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分别领办2件、3件问题整改。
(三)细化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制定《中共郎溪县委关于市委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安排方案》,建立《五届市委第五轮城市绿化工程领域第一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围绕巡察反馈的27个问题,逐条梳理明确87条整改措施和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真改实改,目前已完成18个问题整改,基本完成9个问题整改。巡察组交办的信访件8件,已全部办结。
(四)抓好落实,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挖问题根源,强化制度建设,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郎溪县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郎溪县绿化建设工程质保期考核办法》《郎溪县住建局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等12项工作制度。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强化治本之策,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党性锻炼、作风转变、工作落实,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不足”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完善学习制度建设。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等责任单位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城市绿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内容学习,围绕“结合工作实际谈正确政绩观”“知纪·驻底线”等主题进行研讨。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涉绿公开招标项目提前一个月意向性公开,印发《关于规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通知(试行)》,对施工许可中图纸审查阶段进行简化。
2、针对“统筹推动城市绿化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项目业主代表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学习,加强项目前期管控,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郎溪县住建局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郎溪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暂行)》,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印发《郎溪县住建局绿化建设工程质保期考核办法》,明确工程质保期管养巡查、考核评分等措施。
3、针对“绿化专项整治自查不够彻底”问题。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各单位建章立制;督促各单位在原自查自纠问题台账的基础上,查缺补漏,健全台账,相关自查自纠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二)城市绿化工程领域重点环节廉洁风险依然存在方面
4、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印发《郎溪县住建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分管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与各科室负责同志之间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县住建局全面梳理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廉政风险点,印发《郎溪县住建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通过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三是各相关派驻纪检组和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会议精神,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履职能力。四是派驻纪检组将绿化项目纳入日常监督内容,形成长效监督机制,派驻纪检组要求驻在单位将党组会涉绿项目研究事项提前向纪检组通报,纪检组会前全面熟悉绿化项目情况。
5、针对“控制价审核不到位”问题。一是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印发《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造价咨询服务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清单编制审核流程。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召开问题剖析会,相关人员开展了自我批评,对相关项目绿化部分虚高价格予以扣除,并对相关工程咨询服务公司进行处罚。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对同期棚改项目控制价中绿化部分进行复核,复核结果无偏差。二是制定《郎溪经开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要求园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需规范履行变更程序,杜绝随意变更。组织对县开发区绿化补绿增绿提升工程的结算审核工作,依据清单并结合现场实物,从严从实核定项目工程量(含工程变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6、针对“招投标环节问题突出”问题。一是规范“评定分离”招投标。县数据资源局(公管局)严格执行《关于严格规范“评定分离”招标试点工作的通知》(宣公管函〔2023〕7号)等相关文件,规范开展“评定分离”招标试点工作。县住建局对内部专业人员进行了梳理,印发《关于组建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定分离”建设工程项目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的通知》。二是强化公开招标现场监管。巡察反馈以来,县数据资源局公开招标的52个工程建设项目,开标现场均实现招标人、交易中心和公管局全程参与监管,开评标现场全程音视频录像并刻录保存52份。三是加强标后履约监管、投诉受理。自巡察反馈以来,县公管局会同行业监管部门开展标后联合检查,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且无请假手续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信用处理。四是推进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度,全县共有14人通过全省行政执法证考试。抽调专人组建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保障,布设询问调查室、购买执法记录仪。四是严格追责问责。县数据资源局(公管局)对评标专家进行处罚并予以通报。
7、针对“施工管理问题多发”问题。一是强化制度监管。出台《郎溪县住建局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明确监理单位绩效评价制度。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涉事监理企业进行处罚。县住建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在建涉绿项目的监理资料进行检查。县经开区制定出台《郎溪经开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针对“项目变更不合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进行了专题警示教育。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县住建局组织项目业主代表开展招投标和合同业务培训会。郎溪经开区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依法行政培训会议;组织业务骨干开展《民法典-合同主体、订立及履行实务》培训会,已完成3个项目的合同合规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县住建局对涉绿项目资料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了问题台账,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
8、针对“验收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县住建局出台《郎溪县住建局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加强对跟踪审计单位履职考核评价,不断提升跟审服务水平;出台《郎溪县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规范移交工作流程,提升项目移交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强培训。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针对项目验收基本程序,对中心全体项目负责人开展了集中培训,规范了验收基本流程。县住建局组织相关项目业主代表开展工程造价业务培训。对单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梳理,建立专业人才库。三是严格追责问责。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对项目带病验收情况复核结果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全面梳理已竣工验收项目,举一反三,未发现“带病验收”情况。郎川控股集团对问题项目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约谈并予以处罚。
9、针对“作风不严不实现象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联合印发《郎溪县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二是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第三批整治改造工程款的支付。三是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项目函告施工企业办理质保金结算事宜,完成质保验收。四是针对“城市绿化提升改造项目质保金未退问题”,已完成质保验收并退还质保金。乡村建设投资集团完成自来水总公司绿化工程质保验收,完成质保金退还。五是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如在优化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上,完善了供水供气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功能建设,用户通过“刷脸”认证即可获取电子证照,实现了用水用气“零材料”报装。
(三)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0、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三重一大”等制度。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郎溪经开区在党组会(党工委会)召开前均实行议题征集单制度,确保民主决策。规范限额以下小型项目发包程序。县住建局对个别项目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了警示教育,对项目业主代表进行了提醒谈话。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对会议记录不完善问题责任人开展了提醒谈话。县经开区对项目程序不规范问题召开警示教育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县住建局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郎溪县股级干部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选拔一批重点培养对象,进一步提升年轻干部工作能力,进行持续跟踪培养锻炼。
11、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严实”问题。县住建局三个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承诺清单。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制定支部年度计划,召开民主生活会、支委会及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上党课。
(四)巡察整改仍有不足方面
12、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县住建局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县住建局对2022年县委巡察以来的涉绿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新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并在专题警示教育会上进行了警示教育。县住建局出台《郎溪县住建局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健全项目各个环节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规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通知》,通过建章立制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情况的再发生。县住建局对问题项目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郎溪县委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步,郎溪县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坚持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治、以巡促建,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郎溪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进一步树牢政治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转化为旗帜鲜明讲政治、心无旁骛干事业的政治成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质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成效。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清除症结、抓常抓长相结合,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深挖根源,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所在,从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从根子上解决巡察整改问题。同时加强制度约束,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营造干事创业的优良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7025921
通信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碧河路6号县政务中心9楼县委巡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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