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675895535U/201811-00001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郎溪经开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18-11-01 15:3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办法,郎溪县,人员,单位,人社,起草,机关,事业,2018,管理,程序,送审稿,规范,编办,部分,用人,人民,会同县,共和国,附则,负责人解读 |
信息来源 | 郎溪经开区管委会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郎溪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 内容概述 |
2018年10月1日,县政府出台了《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郎溪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郎政办秘〔2018〕26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起草的背景、依据等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起草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临聘人员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三、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办法》的制定工作,2017年8月初,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县编办和县人才办先后就相关内容进行考察学习,县人社局起草《办法》的初稿,并书面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群众意见,最终形成了《办法》的送审稿。2018年9月30日,经第27次县长例会并原则通过了《办法》(送审稿),10月1日,县人民政府印发《郎溪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郎政秘〔2018〕260号)。
四、《办法》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用人单位申请及审批、聘用方法和程序、临聘人员管理、附则等五个部分,共二十条。第一部分明确了《办法》适用的范围、临聘人员对象、工作岗位及管理方式;第二部分对各单位申报程序进行了规定,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于每年12月31日将上年度临聘人员基本信息报县临聘办,经县临聘办管理领导组研究确定后下达指标调整;第三部分对临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作了要求,并明确了临聘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包括方案审批、组织招聘、办理手续、人员备案,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操作;第四部分明确了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临聘人员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按《劳动合同法》执行,最长不超过三年,临聘人员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第五部分为附则,十八条规定,“以2018年3月31日各地各单位申报数为基点。自2018年3月31日之后,一律按本办法严格遵照、严格执行、规范程序、规范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郎溪县人社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