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新局 市教体局 市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 26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宣政〔2018〕 15号)和安徽省文化厅、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2018年安徽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办法》,现就我市2018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以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二、实施内容
(一)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
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因地制宜购置歌曲、影视节目、地方戏曲等文化娱乐类正版光盘,更换、配置机顶盒,保障网络畅通, 开展视频节目播放、科技培训、文化娱乐等活动。
(二)农村文化活动
由县(市、区)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全市每年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三)农家书屋运行维护
结合本地农家书屋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对农家书屋进行维护管养,每年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不少于60种,维持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推进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力争今年实现全覆盖,为群众提供更快捷、方便的阅读服务。
(四)农村电影放映活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个行政村每年计划放映12场公益电影。各县(市、区)在确保计划总数完成的基础上,根据季节、观影人数合理安排场次,不断提高放映质量,完善服务,改进管理。每季度依据省农村数字电影监管平台统计数据拨付场次补贴。
(五)农村体育活动
按体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各行政村每年开展1场以上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
三、资金筹措
全市659个行政村,补助标准为每村1.2万元,其中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每年4400元,农家书屋运行维护每村每年2000元(其中1600元用于出版物更新、配送流转,400元用于开展读书活动或试点数字农家书屋建设等),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国家统一补助标准每村1万元,由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补助30%,县(市、区)补助20%。我省提标的2000元由省、县财政按1:1分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机构,统筹推进落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明确职责。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为项目责任主体,对所属项目的资金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档案管理、信息报送、制度建设及运营管理养护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配套资金和项目资金的审核、拨付与管理。
(三)整合资源。强化项目实施和资源整合力度。从农村实际出发,整合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各类面向农村的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科学设置、统筹建设,形成合力,提升设施利用率和服务效能。
(四)规范程序。以县级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为实施主体。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制定资金使用细则,整合资金,组织实施。
(五)加强督导。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日常调研、督查,及时掌握实施进度和成效,督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使文化民生工程成为群众欢迎、社会满意的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