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1489/201801-00002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县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18-01-03 00:00 |
发布文号 | 1 | 关键词 | 扶贫工作方案,规划计划 |
信息来源 | 郎溪县商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郎溪县电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郎溪县电商扶贫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郎溪县电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郎溪县商务局
2018年4月8日
郎溪县电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充分发挥电商脱贫成效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电商进农村全覆盖巩固提升建设要求,加快和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助力精准扶贫,积极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力争对愿参与、能参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培训全覆盖;扶持和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开展电商创业,增收脱贫;扶持和鼓励电商经营主体到乡村设点服务,应用电子商务带动贫困户脱贫;支持贫困村农产品、手工艺品上行,拓宽贫困群众的增收渠道;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积极争创农村电商示范村,探索出电商扶贫的新路径新模式,推进精准扶贫取得新成效。
二、扶持对象及条件
(一)直接参与或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及电商相关行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带动贫困户增收的电商经营主体。
三、支持措施
(一)项目支持。对符合有关电商项目建设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或发挥电商脱贫成效明显的电商经营主体,优先予以申报。
(二)奖补支持。
1、支持和鼓励电商扶贫人才技能培训。对免费为贫困村村两委、贫困户、帮助贫困户脱贫增收的电商经营主体等进行电子商务技能培训的符合条件的培训单位,按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提升工程标准和渠道给予补助,对培训合格(取得人社部门或其他单位认可的结业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的)贫困户,给予普及型培训200元/人、实操型培训300元/人补助。
2、支持和鼓励贫困户通过电商自主创业。贫困户自主开设网店且连续正常运营满6个月的,予以一次性5000元补助,连续正常运营满一年的,予以一次性10000元补助;贫困户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按线上销售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和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制定推动电商扶贫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政策措施,建立促进电商扶贫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电商扶贫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电商扶贫取得实效。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把电商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共同推动全县电商扶贫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政策保障。县财政要根据需要将电商扶贫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统筹安排,按时划拨。整合各项扶贫政策资源,从免费培训、扶贫贴息、小额信贷、大学生创业、信息服务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体、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优先安置贫困户到电商孵化园落户创业。
(三)明确申报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电商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照奖补对象、奖补标准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审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商务局审批,由商务局复核无误后兑现奖补政策。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大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宣传力度,对电商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创业能人进行系列宣传报道,着力营造电商精准扶贫浓厚氛围。
(五)完善工作机制。将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纳入县对各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责任书考核体系,突出对贫困乡村和贫困户的带动增收成效,确定具体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本方案所提到的、已享受其他类型补助的项目内容,不再重复享受补助。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郎商〔2017〕29号文件同时废止。本方案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