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徽省财政厅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持平原因主要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该项经费预算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用省委省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7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1.33%,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财政部、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2.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2.7%,下降原因主要是我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核定保留以外的车辆予以取消,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持平原因主要是我县实行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本单位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车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购置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