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1833/201801-00087 | 组配分类 | 分配结果 |
发布机构 | 十字镇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1-15 00:00 |
发布文号 | 十政〔2018〕6号 | 关键词 | 十字镇2018年冬春自然灾害救助款分配表,分配结果 |
信息来源 | 十字镇政府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十字镇2018年冬春自然灾害救助款分配表 | 内容概述 |
关于下拨2018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
村(社区):
根据县民政局救字〔2018〕1号文件精神,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下拨给你村(社区)冬春生活救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冬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此批款项的分配使用必须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或预留资金,不准截留、挪作他用。发放过程要实行民主评议、造册登记、张榜公布,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开公正。
三、此批资金按照“一卡式”要求发放,请于2018年1月16日前,将安排使用情况(分配情况一览表及电子档、会议记录和公示图片资料等)报镇民政所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此文公开发布)
行政村 | 分配金额(万元) | 备 注 |
十字村 | 4.4 | |
双铺村 | 4.15 | |
李村村 | 2.4 | |
水鸣社区 | 6.9 | |
大华村 | 3.4 | |
天子门村 | 3.85 | |
新和村 | 2.9 | |
施吴村 | 4 | |
合 计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