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1833/201901-00017 | 组配分类 | 分配结果 |
发布机构 | 十字镇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01-10 00:00 |
发布文号 | 十政〔2019〕21 号 | 关键词 | 关于下拨2018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分配结果 |
信息来源 | 十字镇政府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拨2018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下拨2018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
村(社区):
根据县民政局救字〔2019〕11号文件精神,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下拨给你村(社区)冬春生活救助资金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冬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此批款项的分配使用必须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要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精准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或预留资金,不准截留、挪作他用。发放过程要实行民主评议、造册登记、张榜公布,确保资金分配公平公开公正。
三、此批资金按照“一卡式”要求发放,请于2019年1月14日前,将安排使用情况(分配情况一览表及电子档、会议记录和公示图片资料等)报镇民政所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
(此文公开发布)
十字镇2018年冬春自然灾害救助款分配表
行政村
人口数
分配金额(万元)
十字村
4803
26000
双铺村
4634
23000
李村村
2403
17000
水鸣社区
6234
43000
大华村
3347
21500
天子门村
3671
23500
新和村
2670
20000
施吴村
3798
26000
合 计
31560
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