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766868479L/202002-00028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新发镇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2-15 16:4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新发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信息来源 | 新发镇政府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新发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内容概述 |
为了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构建突发医疗事件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保证突发医疗事件能够得到快速、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应急救治工作纳入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突发医疗事件概念
突发医疗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需要医院相关人员紧急参与救治的所有与医疗相关的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情突然加重危及患者生命或者因医疗意外而需要紧急救治的事件。
三、 组织机构
(一)成立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二)成立医疗应急救治小组。
医疗紧急风险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应急救治小分队到达抢救现场参与救治,并协调相关医技科室、病房做好接诊患者的各项准备工作,医护人员防护、抢救物资、药品、器械以及应急救治必需的资金准备工作,抢救器械包括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吸痰器、心电图机、吸氧设备、除颤仪等由所在科室注意检修、保持功能位,做到在应急状态下,能够将抢救器械迅速抵达抢救现场并实施抢救。各种抢救药品应准备充分,并注意保管、检查,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职责
1、对我院突发医疗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总责;
2、事件发生时,根据医院的部署启动院内应急预案;
3、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应急处理措施,负责医院突发医疗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4、必要时上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协助我院应急救治工作;
5、突发医疗事件发生时,医院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先救治后付费的政策,切实保障患者的人身健康。
四、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进行处理此类事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上报,决不隐瞒、缓报、谎报。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不在院内蔓延。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院职工的防护意识和医院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及时上报疾控中心及卫健委。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我院统一领导下,成立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六、工作方案
(一)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医院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医院应经常对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医院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医院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各科室卫生、病房卫生和环境卫生,为职工、病员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就医和工作环境。
(4)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3、加强健康教育,提高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传染病的专题教育,增强群众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增强群众对各种传染病的认识,提高防疫抗病能力。
(4)倡导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二)监测报告
1、临床医技各科室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工作。
2、要与卫生行政部门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对不明原因发热、腹泻或疑似传染病例进行登记,按程序及时上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隔离措施。
4、严格执行医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各科室发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院办,院办及时上报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5、各类传染病报告时间严格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1)限时报告: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告责任人:各科室、部门发现上述情况的当事人和接到报告的当事人,即是报告工作的责任人。
(3)院内会诊工作:重大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群体发病、中毒等)网络直报前须经院内(或上级医疗机构)专家会诊。
(4)资料归档管理:各科室应妥善保管《传染病登记本》,院办应妥善保管科室的各种报告单、报告卡,保存期限年,到期经报院领导批准后可销毁。
(三)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结合医院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
2、一般突发事件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医院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医院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2)网络直报,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3、重大突发事件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医院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全体职工和病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2)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医院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医院根据情况,及时向全体职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特大突发事件
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不组织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不安排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对各科室、办公室、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医院每日公布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5、医院内疫情
院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疾控中心、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工作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病人和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上报疾控中心,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在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时所有密切接触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院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隔离范围,采取隔离措施的人员,要做到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
(2)尊重和满足隔离人员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的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职工和病人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医院稳定。
6、食物中毒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疾控中心;
(2)立即对发病人员进行救治,需转上级医院的病人应及时转院;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3)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7)迅速报告疾控中心请求派遣专业人员到医院进行处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8)及时对受害人员进行救治;
(9)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10)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