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489D/202004-00008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23 08: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电商,贫困户,扶贫,扶贫工作,精准,脱贫,申报,建档立卡,乡镇,参与,电子商务,贫困,商务局,公示,条件,农村,时间,工作,增收,十天,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县商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郎溪县2020年电商产业精准扶贫实施办法 | 内容概述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充分发挥电商脱贫成效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电商进农村巩固提升建设要求,加快和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助力精准扶贫,积极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力争对能参与、愿参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电商培训;扶持和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开展电商创业,增收脱贫;扶持和鼓励电商经营主体到乡村设点服务,应用电子商务带动贫困户脱贫;支持贫困村农产品、手工艺品上行,拓宽贫困群众的增收渠道;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积极争创农村电商示范村,探索出电商扶贫的新路径新模式,推进精准扶贫取得新成效。
二、扶持对象及条件
能参与、愿参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支持措施
支持和鼓励贫困户参加电商实操培训和电商自主创业。对能参与、愿参与贫困户参加电商实操培训取得合格以上等次,给予300元/人补助;对2020年新增的贫困户自主开设网店且连续正常运营达2个月(月均成交订单不少于3笔、月均成交额500元以上)的,予以一次性5000元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制定推动电商扶贫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政策措施,建立促进电商扶贫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电商扶贫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电商扶贫取得实效。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要把电商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工作部署,共同推动全县电商扶贫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政策保障。县扶贫局、财政局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好电商扶贫奖补项目资金,按时划拨。要整合各项扶贫政策资源,从免费培训、扶贫贴息、小额信贷、大学生创业、信息服务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体、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优先安置贫困户到电商孵化园落户创业。
(三)明确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申报奖补程序:由符合条件的贫困户适时申请,所在村委会对照标准初审。初审合格的,在村委会公示时间不少于十天。对无异议的申报主体由所在乡镇政府对照奖补对象、奖补标准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十天;审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商务局审核,审核合格后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到乡镇,由乡镇通过一卡通兑付到受益贫困户。
2.申报时间要求:原则上在电商奖补项目完工后一个月之内要完成奖补申报,最迟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大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宣传力度,对电商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创业能人进行系列宣传报道,着力营造电商精准扶贫浓厚氛围。相关帮扶责任人做好帮扶推介,助推贫困户产品在网上销售。
(五)完善工作机制。将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纳入县对各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责任书考核体系,突出对贫困乡村和贫困户的带动增收成效,确定具体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郎扶组〔2019〕21号文件中《郎溪县2019年电商产业精准扶贫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2.对2019年度新增贫困户注册网店且达到奖补条件但未申报奖补的,可纳入本年度新增奖补对象,按本年度奖补政策给予奖补。
3.本办法中所指能参与贫困人员标准是指具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在16-50周岁之间、智力正常并初步掌握电脑或智能手机操作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本办法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