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84L/202008-00078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清单 |
发布机构 | 建平镇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8-03 15:2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直部分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建平镇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直部分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开“减证便民”工作,我县于近期组织开展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共梳理出县公安局等6个单位10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材料。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梳理完成的材料清单予以公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现实意义
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对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依法依规、高效便捷、内容完备、逻辑清晰的要求,制定完善工作流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公示。
二、统筹联动,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成果尽快惠及广大群众
要积极办理承诺事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各单位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发现不宜适用告知承诺的或者应当纳入未纳入的,及时予以调整。各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推进情况、清单调整情况、相关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要按要求及时反馈至县司法局。探索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对执法人员的容错免责机制,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撤销行政决定、给予行政处罚,采取多种措施,防范行政机关依据申请人不实承诺办理的事项损害行政机关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三、严格把关,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要加大事前信用信息核查,充分利用郎溪政务网中的信息核查模块,在办理告知承诺事项前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于信用记录较差的相对人,限制其实行告知承诺,对信用记录较好的单位,予以即时办理。要较强事中事后信用信息核查,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核查标准、核查方式等。部分风险较高的事项在当事人告知承诺后进行必要的事中事后信息核查,确保告知承诺制推行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附件:郎溪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2020年7月18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开“减证便民”工作,我县于近期组织开展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共梳理出县公安局等6个单位10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材料。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梳理完成的材料清单予以公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现实意义
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对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依法依规、高效便捷、内容完备、逻辑清晰的要求,制定完善工作流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公示。
二、统筹联动,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成果尽快惠及广大群众
要积极办理承诺事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各单位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发现不宜适用告知承诺的或者应当纳入未纳入的,及时予以调整。各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推进情况、清单调整情况、相关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要按要求及时反馈至县司法局。探索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对执法人员的容错免责机制,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撤销行政决定、给予行政处罚,采取多种措施,防范行政机关依据申请人不实承诺办理的事项损害行政机关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三、严格把关,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要加大事前信用信息核查,充分利用郎溪政务网中的信息核查模块,在办理告知承诺事项前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于信用记录较差的相对人,限制其实行告知承诺,对信用记录较好的单位,予以即时办理。要较强事中事后信用信息核查,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核查标准、核查方式等。部分风险较高的事项在当事人告知承诺后进行必要的事中事后信息核查,确保告知承诺制推行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附件:郎溪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开“减证便民”工作,我县于近期组织开展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共梳理出县公安局等6个单位10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材料。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梳理完成的材料清单予以公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现实意义
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对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依法依规、高效便捷、内容完备、逻辑清晰的要求,制定完善工作流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公示。
二、统筹联动,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成果尽快惠及广大群众
要积极办理承诺事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各单位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发现不宜适用告知承诺的或者应当纳入未纳入的,及时予以调整。各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推进情况、清单调整情况、相关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要按要求及时反馈至县司法局。探索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对执法人员的容错免责机制,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撤销行政决定、给予行政处罚,采取多种措施,防范行政机关依据申请人不实承诺办理的事项损害行政机关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三、严格把关,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要加大事前信用信息核查,充分利用郎溪政务网中的信息核查模块,在办理告知承诺事项前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于信用记录较差的相对人,限制其实行告知承诺,对信用记录较好的单位,予以即时办理。要较强事中事后信用信息核查,针对证明事项的特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核查标准、核查方式等。部分风险较高的事项在当事人告知承诺后进行必要的事中事后信息核查,确保告知承诺制推行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附件:郎溪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