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25H/202011-00113 | 组配分类 | 招生计划 |
发布机构 | 县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18 16:20 |
发布文号 | 教基〔2020〕26号 | 关键词 | 招生,学校,民办,教育,郎溪县,办学,计划,不得,要求,级数,学籍,教学,招生数,义务,下达,严格,任何,阶段,转学生,重点班,招生计划 |
信息来源 | 县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郎溪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促进我县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在各校申报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各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下达全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1.严格招生纪律。认真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县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规定、按要求、按程序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面试和测试等活动,加强招生宣传,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社会发布虚假资料和信息。
2.严格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县教体局统一核定下达,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未经县教体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增加招生的班级数和班额。
4.规范办学行为。根据《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师资,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按照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标准要求,配齐配足教职工队伍和教学设施,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行。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不违规补课,不乱收费,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研究,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5.强化学籍管理。规模已达到最大办学规模的学校,不得接受转学生;班额超过省颁标准,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不得接受转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变动手续。所有按要求变动的学生必须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必须做到“人籍一致”。
附件:郎溪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2020年6月17日
附件:
郎溪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学 校 |
招 生 计 划 |
|||
一年级 |
七年级 |
|||
班级数 |
招生数 |
班级数 |
招生数 |
|
洋成私立学校 |
1 |
45 |
|
|
金桥学校 |
4 |
180 |
8 |
400 |
惠园学校 |
4 |
180 |
8 |
400 |
益华双语学校 |
4 |
180 |
8 |
400 |
合 计 |
13 |
585 |
24 |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