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675895535U/202012-00001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郎溪经开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0-12-01 09:2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交易公告,招标采购,部门项目 |
信息来源 | 郎溪经开区管委会 | 主题导航 | 工业、交通 / 公告 |
信息名称 | 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经都九路临时道路工程交易公告 | 内容概述 |
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经都九路临时道路工程
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经都九路临时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县级等有关规定,现实行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队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经都九路临时道路工程,其中:日进纺织处修建约230米长、4米宽混凝土道路,邵村处修建约300米长、4米宽混凝土道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
2.3招标范围:详见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经都九路临时道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现场施工招标人要求。
2.4招标控制价:348958.06元;成交价(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5%):296614.35元;
2.5工期:1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为合格 。
2.7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为“郎溪县小微项目企业名录”中企业)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 / 万元。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无。
5.评标办法
5.1 随机抽取法。按照交易签到顺序对响应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三名交易候选人。结果将在郎溪县信息公开网郎溪县经济开发区板块公示3天。
抽签顺序依次为:第三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
5.2 截止投标报名时间,不足三家时根据招标投标法本项目不得开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开标当天提交简易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的全程监督下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投标人提交的简易投标文件应真实有效,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报名领取招标资料时间: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交易截止时间在郎溪县信息公开网郎溪县经济开发区板块下载交易文件。
8.投标
8.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04日09时30分,地点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室。
8.2投标人凭本工程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拒收投标文件;未提前报名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8.3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8.4请关注郎溪县信息公开网郎溪县经济开发区板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8.5投标企业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6 投标人在开标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中标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清单编制费:3000元。
9.2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3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汪工
电 话:1775696547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轩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洋
电 话:18756313387
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