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95382012R/202011-00286 | 组配分类 |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27 11:3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
信息来源 |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2020年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3) | 内容概述 |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强制措施)01郎市监罚(2020)207号郎溪县毕桥镇灯塔村卫生室涉嫌使用劣药和过期医疗器械案郎溪县毕桥镇灯塔村卫生室PDY00777-234252212D6001蒋慈兵使用劣药和过期医疗器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主动履行2020.11.30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1.27/02郎市监罚(2020)207号郎溪县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强制措施) |
01 |
郎市监罚(2020)207号 |
郎溪县毕桥镇灯塔村卫生室涉嫌使用劣药和过期医疗器械案 |
郎溪县毕桥镇灯塔村卫生室 |
PDY00777-234252212D6001 |
蒋慈兵 |
使用劣药和过期医疗器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 |
主动履行 2020.11.30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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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郎市监罚(2020)207号 |
郎溪县毕桥镇长何新村卫生室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郎溪县毕桥镇长何新村卫生室 |
PDY00225-X34182112D6001 |
李兴原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 |
主动履行 2020.11.30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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