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7728178545/202104-00005 | 组配分类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发布机构 | 凌笪镇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4-27 22:0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重大决策预公开,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信息来源 | 凌笪镇政府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名称 | 2021年凌笪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 内容概述 |
2021年凌笪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开局之年。凌笪镇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承“宣法扬德 护民兴城”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等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健全普法工作体系、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强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推进普法理念、制度和实践创新发展,增加全民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镇党校主体培训内容,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全镇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坛活动,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
2.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建立专区、专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网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充分发挥好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作用,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开展。
二、坚持高位谋划,全面启动“八五”普法
4.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七五”普法先进的推荐报送及县级“七五”普法先进表彰工作。
5.组织“我和‘八五’普法”系列主题活动,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八五”普法的意见建议,科学编制全镇“八五”普法规划,提请镇党委政府印发,并提请镇人大作出“八五”普法决议。
6. 组建“八五”普法宣 讲团,启动年度法治巡讲活动。同时,线上、线下、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八五”普法规划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推动形成“八五”普法实施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法治宣传群众知晓率。
三、坚持重点突出,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7.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集中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实现党内法规宣传的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参加宣城市组织开展的“学党史 学宪法”竞赛活动,推广“扬子讲堂——学党史、习法治、开新局”系列讲座。
8.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常办常新,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9.推动《全县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落地生根,围绕“美好生活·与法同行”主题,民法典宣讲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10.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托“江淮普法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活动,加强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江经济带建设、突发事件应对、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反恐、档案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坚持分类施策,狠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1.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带头讲法、年度述法等制度。持续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工作。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坛、列出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12.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全面优化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全县中小学校“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法德携手 校园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的创新化、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适时开展法治副校长培训及优秀法治教案评选活动。进一步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将其与“开学法治第一课”有机、深入地结合起来。
13.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规章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推行企业守法信用记录,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接续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不断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五、坚持彰显特色,加强地域法治文化建设
14.加强各村各学校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基础上,将法治文化内容纳入各村各学校党建、廉政教育活动的实践基地中,全面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宣传面、影响力、使用率。
15.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诚信文化、旅游文化、孝道文化的融合。组织参加全县首届“宣法扬德 护民兴城”原创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持续推动“1+X”法治动漫工程,组织制作推广以《扬子普法记》为拳头产品的优秀法治动漫作品。依托重点普法节点,利用“电影下乡”“戏曲下乡”等载体,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
六、坚持示范引领,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16.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对现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制度,命名2021年度民主法治示范村,在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层基础。
17.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工程,并积极组织其走进“百姓说事点”“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农家书屋”“农民法治讲堂”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使其成为乡村振兴、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
18.不断深化“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依法治理模式,不断探索“小微权力清单”“村民议事平台”等制度,不断普及村级“法治积分”等的红利。
七、坚持创新发展,健全普法工作体系
19.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制度)进一步强化镇直各相关单位,各村、各学校普法主体责任。将每年的6月定为“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开展“入户走访送法进家庭”“路段巡查街头法治宣传”等主题活动,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群众参与率、知晓率。进一步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考核检查,不断推动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落实到位。
20.科学设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附件1
凌笪镇“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
责任清单(模板)
单位名称 |
郎溪县凌笪镇(司法所、法宣办) |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余旭辉 普法联络员:樊义君 |
普法对象
|
1.对内:镇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 2.对外:辖区内所有群众 、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矛盾纠纷当事人、社会困难群体、农民工群体等普法对象的法律服务。 |
重点普法内容 (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10部以内法律) |
《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人民调解法》《公证法》《律师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
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
1.江淮普法行 、“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 2.“3.8”“3.15”“4.15”“6.1”“6.26”“11.9”等重要节点 3.机关集中学法月、“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等地方性的创新活动 |
普法阵地 |
1.主流媒体:《今日郎溪》报、“法治郎溪”电视专题; 2.网络媒体;“郎溪普法”普法微博、微信、抖音,凌笪发布(微信)等; 3.实体平台: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镇村公共电子屏、法治宣传栏、村级农民大讲堂、法治文化广场、长廊等。 |
普法队伍 |
1.专业队伍:凌笪镇“八五”普法宣讲团、法治副校长; 2.志愿队伍:凌笪镇“红马甲”法律服务小分队。 |
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
1.制定全镇 “八五”普法规划; 2.举办全镇“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3.组织年度法治巡讲活动; 4.持续推进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组织全镇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网上集中测试; 5.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系列活动,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 6.加大地域法治文化建设。 |
法律服务项目 (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
1.针对企业开展免费法律体检活动; 2.针对困难群众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3.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帮困扶助; 4.针对街区居民、农村农民等开展各类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5.针对矛盾纠纷当事人的人民调解。 |
附件2
部 门 重 点 普 法 工 作 提 示
序号 |
重要内容 |
具体工作 |
责任单位 |
1 |
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
1.推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活动,纳入镇委党校主体班的内容 |
综合办 镇委党校 |
2.组织开展全镇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坛活动。 |
综合办、组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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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网络 |
综合办 农综站 教管办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 司法所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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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开镇全面依法治镇领导小组会议 |
司法所、法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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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 |
5.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七五”普法先进的推荐报送及镇级“七五”普法先进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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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组宣办 司法所 |
6.科学编制并发布“八五”普法规划及决议 |
党政办 镇人大 组宣办 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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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建“八五”普法宣讲团队伍,启动年度法治巡讲活动。 |
组宣办 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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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构建“八五”普法线上线下宣传网络 |
组宣办 文广站 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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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
9.集中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
|
镇纪委 组宣办 党政办 各村 |
10.持续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
组宣办 镇人大 司法所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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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
组宣办 司法所 各村 |
||
12.加强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江经济带建设、突发事件应对、疫病防治、野生动作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反恐、档案等法律法规宣传 |
市监所 派出所 卫办 镇国土所 环保办 综治办 综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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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狠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
13.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坛,持续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 |
司法所 |
14.探索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 |
组宣办 党政办 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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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推动全县中小学校“学宪法 讲宪法 ”“宪法晨读”“法德携手 校园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的常态化、创新化开展 |
教管办 司法所 各学校 |
||
16.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适时开展法治副校长培训及优秀法治教案评选活动 |
综治办 教管办 司法所 |
||
17.深入开展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和履行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 |
市监所 |
||
18.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
经济发展办 人社所 市监所 工会 妇联 |
||
5 |
加强地域法治文化建设 |
19.将法治文化内容纳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廉政、法治教育活动的实践基地 |
镇委党校 司法所 |
20.积极参加全市首届“宣法扬德 护民兴城”原创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
司法所 |
||
21.利用“电影下乡”“戏曲下乡”等载体,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 |
文广站 组宣办 各村 |
||
6 |
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
22.命名2021年度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已命名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严格的回头看 |
民政所 司法所 各村 |
23.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并积极引导其参加法治实务工作 |
司法所 各村 |
||
24.深化“党建+三治融合”的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实现法治红利 |
综治办 司法所 各村 |
||
7 |
健全普法工作体系 |
25.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 |
司法所 |
26.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 |
新文明实践站 司法所 各村 |
||
27.加强以案释法 |
派出所 司法所 市场监管所 国土所 环保办 综合执法大队 |
||
28.推进媒体公益普法 |
组宣办 文广站 司法所 |
||
29.科学设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
司法所 |
附件3
每 月 重 点 普 法 内 容 提 示
月份 |
重要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牵头责任单位 |
全年 |
新冠疫情防治 法治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
派出所 司法所 卫健办 农综站 林业站 |
1月 |
两会期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
组宣办 人大 司法所 |
机关集中学法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宣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司法所、纪委、 美好办、文明创建办 |
|
2月 |
“春节”期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
组宣办 派出所 国土所 农综站 人社所 司法所 |
3月 |
“3·1”国际民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人武部 |
“3·8”妇女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妇联 |
|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市监所 |
|
“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水利站 |
|
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教管办 |
|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派出所 司法所 |
|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市监所 |
|
5月 |
“5·1”国际劳动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镇工会 镇人社所 |
全国助残日 5月份第三个星期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镇民政所 |
|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经济发展办、安监站 |
|
“5.19”中国旅游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文广站 |
|
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11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监所 |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6月份第二个星期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文广站 |
|
“6·5”世界环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镇美好办、环保站 |
|
“6.9”国际档案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
综合办 |
|
“6·25”全国土地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国土所 |
|
“6·26”国际禁毒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 |
综治办 派出所 |
|
7月 |
“7·1”党的生日 |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镇纪委 组宣办 党政办 |
8月 |
“8·8”全民健身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镇教管办 |
9月 |
“9.10”教师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教管办 |
“9.18”防空警报试鸣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人武部 |
|
中国农民丰收节 每年农历秋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农综站 |
|
“9·30”烈士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镇退役军人事务站 |
|
全国质量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市监所 |
|
10月
|
“10·1”国庆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宣办 司法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2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司法所 |
|
全国敬老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卫健办 |
|
11月 |
“11·9”消防宣传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派出所 |
12月 |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派出所 |
“12·4”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宣办 乡人大 司法所 |
|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12月份第一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安监站 |
说明:请各站所结合实际,根据重要节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