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796400746W/202105-00004 |
组配分类 |
监督举报 |
发布机构 |
县乡村振兴局 |
发文日期 |
2021-05-25 09:56 |
发布文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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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脱贫,出列,贫困村,扶贫,县级,公示,开发,贫困,小组,领导,审定,贫困户,党委,人口,乡镇,退出,两委,标准,政府,村内,贫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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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县扶贫局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贫困退出信息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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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贫困人口稳定、有质量的退出,是脱贫攻坚战的最终目标。在退出进程方面,郎溪县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坚持成熟一个摘一个,既防止搞短期突击,也不能故意拖延到最后一刻。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科学确定脱贫时间。经过全县上下不懈努力,我县如期全面实现“村出列、户脱贫”的退出目标任务。
一、贫困人口脱贫
1.贫困人口脱贫标准。
(1)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2)有安全住房;(3)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4)符合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件的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基本医保。
2.贫困人口脱贫程序。
(1)评议公示。贫困户脱贫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在村内进行公示。(2)审定公告。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党委、政府审定并公告。(3)备案标注。乡镇党委、政府将脱贫人口名单上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并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标注。(4)颁发脱贫光荣证。贫困户脱贫后,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颁发脱贫光荣证。
3.贫困户脱贫情况。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不摘”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要求,结合村情户情分年度分区域制定年度滚动减贫计划。2014年脱贫4000人、2015年脱贫9645人、2016年脱贫5090人、2017年脱贫142人、2018年脱贫304人、2019年脱贫360人、2020年脱贫317人。截至11月底,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累计共脱贫19858人。
二、贫困村出列
1.贫困村出列标准。
(1)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2)有1项以上特色产业;
(3)村集体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4)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
2.贫困村出列程序。
(1)村级申请。村“两委”对照出列标准,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提交出列申请和相关资料。(2)乡镇审核。乡镇党委、政府对申请出列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收入等情况开展入村调查核实,形成审核报告,提出贫困村出列名单报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3)县级审定。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对拟出列的贫困村在县级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县级党委、政府审定。审定出列的贫困村,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告退出。(4)备案标注。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出列的贫困村名单报省、市两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并在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标注。
3.贫困村出列情况。通过大力推进“九大”工程落地落实,全县农村特别是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改善,28个贫困村全部达到出列标准,并于2017年底严格按程序,全部出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