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25H/202107-00068 | 组配分类 | 招生计划 |
发布机构 | 县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31 10:0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义务教育 民办学校 招生计划 |
信息来源 | 县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下达郎溪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促进我县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在各校申报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各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下达全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1.严格招生纪律。要严格按照《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程序。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
2.严格招生计划。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批准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是民办学校进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学籍备案的唯一依据。各校要按照县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
3.规范办学行为。要按照《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设定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师资,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按照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标准要求,配齐配足教职工队伍和教学设施,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行。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不违规补课,不乱收费,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研究,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强化学籍管理。凡各校正式招收录取的学生(含非起始年级转入学生)均须及时注册学籍或办理学籍转接手续,杜绝“无籍就读”现象,做到“人籍一致”;严禁在学籍转接过程中为学生变相办理留级。规模已达到最大办学规模的学校,不得接受转学生;班额超过省颁标准,没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不得接受转学生。
附件:郎溪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2021年6月28日
郎溪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学 校 |
招 生 计 划 |
|||
一年级 |
七年级 |
|||
班级数 |
招生数 |
班级数 |
招生数 |
|
洋成私立学校 |
1 |
35 |
0 |
0 |
金桥学校 |
4 |
180 |
8 |
400 |
惠园学校 |
4 |
180 |
8 |
400 |
益华双语学校 |
4 |
180 |
8 |
400 |
合 计 |
13 |
575 |
24 |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