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25H/202109-00056 | 组配分类 | 特殊教育 |
发布机构 | 县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01 10:4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特殊教育 |
信息来源 | 县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郎溪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宣城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郎溪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方晨阳 县教体局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委员:徐阿存 县教体局副局长
专家委员:王 蓓 县残联康复科科长
宋心锁 县卫健委医政药政股副股长
周利俊 县民政局福利股股长
王能强 县教体局基教科科长
汪新涛 县教体局教研室主任
梅红兵 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陈 晨 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导主任
熊丽萍 县特殊教育学校康复部副主任
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基教科。受聘专家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二、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县特殊教育联席会议的相关工作部署。
(二)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科学的咨询和引导服务,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对全县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进行专业评估与科学指导。
(四)对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教育安置建议。
(五)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问题、就业安置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
六)协调处理可能发生的残疾少年儿童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疑难、争议问题。
郎溪县教育体育局 郎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郎溪县民政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