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220032517000/202109-00197 组配分类 文化遗产保护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发文日期 2021-09-21 08:19
发布文号 郎政秘〔2021〕64号 关键词 文化遗产保护
信息来源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导航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名称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郎溪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内容概述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郎溪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根据《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有关标准,决定将十字镇王氏老宅、李村香山古建筑,姚村镇陈梅村古桥、大林组古桥等11处建筑列为郎溪县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公布

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保护宣传,有关属地镇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做好镇域内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郎溪县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2021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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