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20437/202203-00026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22 15:3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文字解读】《关于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的实施方案》解读,其他解读 |
信息来源 | 县司法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文字解读】《关于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的实施方案》解读 | 内容概述 | 一、制定背景为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工商联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的意见》(皖司发﹝2021﹞23号)要求,特拟定《关于建立“万所联万会”机制的实施方案》(后简称“实施方案”)。二、起草过程2021年6月初,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工商联、安徽省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工商联安徽省律师协会印发<关于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联合县工商联召开了对接会,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分管领导进行会商后,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本实施方案。三 |
二、起草过程
2021年6月初,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工商联、安徽省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工商联 安徽省律师协会印发<关于落实“万所联万会”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联合县工商联召开了对接会,县司法局、县工商联分管领导进行会商后,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本实施方案。
三、工作目标
动员全县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深化“法治体检”和“法律三进”活动,助力法治民企建设,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四、主要内容
推动全县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及其所属商会进行工作对接,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共同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主要为以下方面:
一是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律师事务所加强与工商联、商会的日常交流,积极参与涉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活动。工商联、商会根据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二是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律师事务所根据工商联提供的重点服务对象,与企业结对共建,着力帮扶遭遇发展瓶颈期或者面临法律纠纷的企业。三是形成法律服务合力。统筹发挥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业优势和工商联、商会的联络协调优势,形成合力,有序推进此项工作。
五、创新举措
通过合作建立微信群等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联系合作方式,加强商协会与律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解决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六、保障措施
县司法局、工商联和律协联络组、商会要积极为参与“万所联万会”机制建设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工作便利条件和其他必要支持,充分调动律师参与积极性。
七、下一步工作
结合顾问单位走访、“法治体检”等活动,进一步将实施方案中的专项活动走深走实,保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郎溪县司法局
解 读 人:邵玉魁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703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