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19159667/202204-00062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27 00:5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负责人解读 |
信息来源 | 县应急局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县应急局局长魏金海解读《郎溪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 内容概述 |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一是国家机构改革,部门整合,部门职能发生变化。二是《郎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后,原《郎溪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不能适应总体应急预案在风险防控、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统一指挥等方面的新要求。三是省、市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县级必须相应进行调整修订。依据《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宣城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郎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重点对适用范围、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机制、县级响应分级和科学处置部分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二、总体考虑和制定意义预案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一是国家机构改革,部门整合,部门职能发生变化。二是《郎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后,原《郎溪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不能适应总体应急预案在风险防控、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统一指挥等方面的新要求。三是省、市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县级必须相应进行调整修订。
依据《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宣城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郎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重点对适用范围、组织指挥体系、预防预警机制、县级响应分级和科学处置部分进行调整,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总体考虑和制定意义
预案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主要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新变化,以开放的思路、前瞻的视野和严谨的态度修订有关内容。二是坚持上下衔接相互融合。《郎溪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定位于县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专项预案,与《宣城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郎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的整体。三是坚持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任务分工;强调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应对森林草原火灾。四是坚持安全第一。强调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各个环节中,必须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参考依据省、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应急局牵头编制了《郎溪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2月22日,县森防指办下向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发征求意见通知。3月11日,召开座谈会,根据与会的部门意见或建议,再次修改完善预案,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4月11日印发《郎溪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四、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我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工作联动机制,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森林草原火灾。
五、主要任务
(1)科学组织灭火,严防发生次生灾害。(2)转移疏散人员,保障生命安全。(3)保护重要目标,确保民生、重要军事目标及重大危险源安全。(4)转移重要物资,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4)维护社会稳定,严密防范火灾发生地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六、创新举措
1.组织指挥体系。县森防指,明确由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副指挥长若干名由县政府领导和要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2.县级响应分级。明确县级响应由低到高分为三、二、一级。三级响应由县森防指办主任启动,二级响应由县森防指副指挥长启动,一级响应由县森防指指挥长启动。
3.工作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原则。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
七、保障措施
预案从输送、物资、资金三个方面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及时应对森林草原火灾,最大限度减少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八、下一步工作
1.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结合日常监管、集中培训,媒体宣传,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意识。
2.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办事处及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演练工作,提升组织协调和火灾扑救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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