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630P/202206-00093 | 组配分类 | 制度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20 09:4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制度文件 |
信息来源 |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郎溪县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内容概述 | 郎溪县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动态调整)主管部门补贴项目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发放方式发放时间咨询方式备注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县级标准住建局农村草(危)房改造补助安徽省住建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文件《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37号)农村易致贫返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为主,以及对于已实施过 |
郎溪县惠农补贴政策清单(动态调整) |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住建局 | 农村草(危)房改造补助 | 安徽省住建厅、财政厅、民政厅、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文件《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37号) | 农村易致贫返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为主,以及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塌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 重建2万元;修缮0.6万元 | 重建2万元;修缮0.6万元 | 重建2万元;修缮0.6万元 | 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 通过“一卡通”发放 | 验收完成后打卡发放 | 0563-70167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