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7000/202206-00141 | 组配分类 | 意见反馈 |
发布机构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 发文日期 | 2022-06-29 14:5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意见反馈 |
信息来源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郎溪县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意见 | 内容概述 |
序号 |
留言人 |
留言时间 |
留言内容 |
是否采用 |
未采用理由 |
1 |
文** |
6月27日 |
关于《郎溪县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1. 食堂应该多样化,不能任由一家独大的现象,建立完整打分制度,由大家监督食品; 2. 定期公布采集食物的来源,定期公布菜单,保证大家吃得心里有数。 |
否 |
1、《记分制》设定是针对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学校食堂,食堂多样化管理不在记分制管理范畴内;2、郎溪县公办学校食堂由教体部门采取招投标方式,2家食材配送单位统一配送全县公办学校食堂,每所学校食堂在经营场所均已公布菜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