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526K/202403-00032 | 组配分类 | 公开制度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13 17:0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开制度 |
信息来源 |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公开制度】郎溪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 内容概述 |
为保证郎溪县财政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郎溪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信息内容
《郎溪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政务公开的内容。
二、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严格审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三、科室工作职责
(一)指定一名专门信息员,负责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政务公开相关信息;
(二)根据郎溪县市财政局网站版面内容责任分工,负责提供网站所需资料;负责提供对网站内容调整、版面更新的意见和建议;
(三)确保报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及时,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四)上报的信息必须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五)确保报送信息的数量符合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的要求;
四、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上发布内容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内容及时报局信息中心。
五、信息中心负责郎溪县财政局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同各科室沟通,每季度与各科室确定一次郎溪县财政局日常办事指南信息变动情况(各科室人员变动、联系电话变更、主管领导更换等),并及时在网站上更新;开展对各科室报送信息的统计、考核和评比工作,考核评比结果纳入年底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
六、工作程序与时限
(一)各科室需网上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应及时报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二)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上发布内容的审核工作。一般内容在3日内审核完毕,紧急内容在1日内审核完毕或依紧急内容具体时限要求确定;
(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内容,报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负责网上发布工作。一般内容在2日内上网发布,紧急内容在1日内上网发布。
七、 本制度由郎溪县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郎溪县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