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1722734F/202208-00008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
发布机构 | 县科技工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09 14:3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
信息来源 | 县科技经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郎溪县科技经信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事项清单目录 | 内容概述 | 序号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对应权力事项名称中介服务实施机构收费标准及依据委托主体资质条件资质依据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编制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2016年)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委托主体 |
|
资质条件 |
资质依据 |
||||||
1 |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2016年)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 |
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主要理由: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项目申请书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
市场调节价 |
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