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1682621B/202106-00134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01 08:3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政协答复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信息来源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郎溪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函 | 内容概述 |
韩根生委员:
您在县十届政协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宁芜路东西方向‘礼让行人’人行横道处规划建设天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中规定:进入交叉口总人流量达到18000P/h,或交叉口的一个进口横过马路的人流量超过5000 P/h,且同时在交叉口一个进口或路段上双向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超过1200pcu/h可设置天桥;人行天桥的设计应充分考虑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综合宁芜路人流量、东侧输电线路及两侧人行道宽度等因素,该区域暂不具备设置人行天桥的条件。
后续工作中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专项深化研究,缓解交通安全和拥堵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