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22MB1682621B/202110-00102 组配分类 土地供应计划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1-10-08 11:0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土地出让,土地供应计划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导航 国土资源、能源
信息名称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经营性公墓用地供应计划 内容概述

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经营性公墓用地供应计划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有关规定,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社会公开郎溪县2021年经营性公墓用地供应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土地位置

面积m2

出让方式

土地

用途

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

用地性质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协议341821(2021)1号

建平镇南山村

22620

协议

特殊用地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殡葬)

≤0.2

≤5%

50%

≤15米

 二、公告时限

  公告2021116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具备公墓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组织,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址:郎溪县建平镇学后北路117号

位: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股406室

联系电话:0563-7012003  

系 人:肖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郎溪县民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经营性公墓经营许可资质及项目批准的相关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告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签订出让合同时受让人必须交足出让价款的20%作为签署合同的定金,否则视为违约,受让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土地出让金余款50%的缴纳方式为:受让人可以选择合同签署后4个月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不支付利息;或是选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分期缴纳,选择分期付款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二)建设要求。受让人应按照《郎溪县南山公墓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郎建条字〔2021〕02号)进行开发建设。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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