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766868479L/202205-00037 | 组配分类 | 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 | 新发镇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5-10 09:1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工作推进 |
信息来源 | 新发镇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2022年新发镇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22〕1号)关于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配合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和“一地六县”合作区规划建设,全力推进全域基础设施提升改善,依据《郎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乡村建设,以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中心村建设、农村垃圾治理、自然村整治建设为抓手,完成省、市、县既定计划, |
为贯彻《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22〕1号)关于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配合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和“一地六县”合作区规划建设,全力推进全域基础设施提升改善,依据《郎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实施乡村建设,以规划建设为引领,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以中心村建设、农村垃圾治理、自然村整治建设为抓手,完成省、市、县既定计划,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化美丽乡村内涵,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改善农民生活品质。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1.完善美丽乡村村庄管护机制。省级中心村建立管护基金制度,制定管护办法,专户管理使用。对省级验收的中心村,补助3万元;对乡村振兴示范村,补助5万元。市级中心村、重点自然村由村级建立管护办法,实施门前三包等责任制。
(二)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推进空壳村、半空壳村综合治理。科学布点村庄规划,结合土地整治、重大项目建设等积极实施自然村拆并,推进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集镇、城区转移集中,推进农村土地向规模化生产转换集中,发挥资源效益,综合治理农村环境。
3.开展重点自然村环境整治。继续开展重点自然村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将村庄清洁行动向纵深推进,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以组内到户道路硬化为建设重点,配套建设必要的活动场地,对重点自然村内垃圾处理、农村改厕、河塘沟渠疏浚、村庄亮化、村容村貌进行提升;采用“村民自筹+财政补助”的方式,配套建设必要的活动场地,跟进村庄的净化、绿化、亮化,完善道路交通、电力通信、饮水安全和排水排污等公共基础设施。
4.坚持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实施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村庄清洁专项攻坚战役,动员广大农民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村庄全域清洁,加强对村域范围内死角盲区、主次干道、池塘、沟渠等重点区域的整治,从村庄面上清洁向村庄周边拓展,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专项行动方案另行下发。
5.继续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①落实经费保障。根据省规定,比照周边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投入标准,落实农村垃圾治理人均每年50元财政经费保障,县、镇两级按人均每年各30元、20元专项经费分担,同时规范预算管理,完善日常台账,接受各级督查。继续开展农户人均每年12元垃圾处置费用的收取工作,力争收取率达85%以上。强化主体意识,加强保洁队伍培训,强化设施建设,及时更新破损垃圾桶、拆除露天垃圾池。
②落实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重点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实行可烂不可烂分类处理。所有布点中心村、村委会所在村全面落实分类处理要求,推进自然村分类处理进程,按照“先示范、后推广”原则,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③落实无害化处理。严格按照省、市、县规定,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目标。保障乡镇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行,推进城乡垃圾中断处理一体化管理,镇农业农村办配合县城管执法局协调好运输、处理两个环节以及城乡垃圾无害化终端处理措施,健全日常台账,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各各村(社区)确保垃圾收集和储运率,健全收储运设施和日常台账,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6.持续完善农村卫生改厕后粪污处理管护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农村改厕后交第三方实现社会化管护的工作机制及粪污清掏、资源化利用机制,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完善适当收费的第三方市场化运作模式,各村按照“八有”要求,确保农村卫生改厕建后管护全覆盖。县财政专项补助20万元,主要支持厕所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
7.提升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服务功能外延工程。
①加强镇及周边村庄治脏治乱。整治村庄环境卫生,健全完善环卫保洁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同步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整治,防止城市垃圾“下乡”造成二次污染。治理乱搭乱建,严格按规划规范建房审批,加强违法建设整治,依法拆除违法搭建。
②开展乡村文明建设。治理乱停乱放,完善交通标识、导行设施和停车场地,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治理乱摆乱占,纠正占道摆摊、店外经营现象,清理、规范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场、废品收购站等。治理乱拉乱挂,整治主次干道杆线,规范店招广告、过街横幅。
③加强镇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周边村庄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的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养老设施等资源向周边村庄覆盖延伸。全面提高抵御各类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因地制宜改造或修建居民文化健身场所。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道路沿线、公共空间等主要节点绿化和环境整治水平。完成镇政府驻地建设,县财政专项补助60万元。
(三)深入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工程
8. 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在乡村深入开展“举旗帜·送理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持续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开展文明创建进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每月发布主题活动,开展“永远跟党走”宣讲志愿服务、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等,做到月月有安排,周周有活动。开好“生态美超市”,依托“生态美超市”等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制度。开展“文明家庭”“两香家庭”等创评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完成“新风堂”行政村全覆盖,实现建好管好用好。探索设立“农民夜校”。在全镇广大乡村积极开展“三榜”(“学子榜”“好人榜”“人才榜”)建设活动。严打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发挥农村大喇叭的作用,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
9. 巩固提升“生态美超市”建设。对已建成的7个“生态美超市”进行巩固提升,进一步增强村(居)民垃圾分类处理意识和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形成具有新发特色的“生态美超市”。县财政对已建成的9个“生态美超市”补助1万元/村。
10. 持续开展“星香美”示范带建设。积极打造新发“十星清洁户+两香家庭+最美庭院”工作名片,10月底前,建成1条示范带,县财政补助9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根据《关于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级网格包保制度的通知》(郎农工办〔2021〕34号)要求,强化“镇—行政村—自然村—农户”四级网格化包保管理制度,落实实施主体职责,各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内容。实施党建引领工程,强化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群团和自治组织建设,带领群众共建共享共管美丽家园。
(二)依据政策,保障经费。按照省级整合涉农资金的指导意见,加大项目整合,每个省级建设点整合项目不少于1个。根据省、市、县有关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报账管理办法,在坚持专项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实行乡镇报账制。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切实抓好项目整合、联村帮扶工作。镇财政所、镇环保办、镇城管执法大队、镇水利站、镇妇联分别落实省美丽乡村建设职责分工,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职责。
(四)完善机制,加强考核。按照省、市、县考核要求,完善督查考核制度,实行月测评、季度考核、动态管理。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宣传办、镇创建办、镇妇联、镇环保办等部门要确定专人,精心组织。将各项工作纳入镇对村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考核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