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526K/202302-00025 | 组配分类 | 政策与标准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10 08:5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政策与标准 |
信息来源 |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关于建立郎溪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库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建立郎溪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库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为充分落实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推进新一轮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保证财政奖补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会议要求,现将建立郎溪县2023-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库建立原则(一)纳入生态宜居工程原则。 |
关于建立郎溪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
奖补项目库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充分落实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推进新一轮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保证财政奖补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会议要求,现将建立郎溪县2023-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建立原则
(一)纳入生态宜居工程原则。充分发挥财政奖补机制和平台作用,围绕全域整体规划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体要求,把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纳入实施生态宜居工程整体规划,坚持村内户外、严格管理、群众受益,推进完善财政奖补政策。
(二)信息公开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公开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库管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下联动原则。按照“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一事一议”原则,各村要优先安排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最大的项目,各镇(街道)在审核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经镇政府(街道办)审核后汇总形成镇(街道)级项目库,并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审定后汇总形成县级项目库。
(四)动态管理原则。今后将逐步推行审批建设的项目需为已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并按照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要求,加强项目入库申报、审批管理,及时跟踪项目实施、验收等情况,适时评估更新,形成“申报、储备、建设”的动态管理。
二、入库项目要求
1.围绕民生福利和农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建设,重点支持农民反应强烈、需求迫切、受益直接的项目,项目包括村内道路、小型农田水利项目、村内公共活动场所硬化、村容亮化新能源设施、村容村貌改造等。
2.坚持民主决策,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坚决制止镇(街道)、村干部自作主张,大包大揽,包办代替等违背农民意愿的行为。
3.项目库建设需要填报《郎溪县2023-2025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库申报汇总表》和《郎溪县2023-2025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库申报明细表》。各镇(街道)要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本镇(街道)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库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包括分村三年规划项目内容与计划投资额和分年度实施方案计划,见附表式样)上报县财政局(邮箱:lxxzgb7015945@163.com);各镇(街道)项目库建设质量和上报时间将作为县财政局分配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的依据。
附件:1.郎溪县2023-2025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库申报汇总表
2.郎溪县2023-2025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库申报明细表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