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14830K/202303-00088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03 16:1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负责人解读 |
信息来源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黄大富解读《郎溪县 2023 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 内容概述 | 一、工作背景和依据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环境安全保障和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工作,汲取周边县化工企业事故经验教训,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根据年度执法计划安排要求,制定本方案。 |
一、工作背景和依据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环境安全保障和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工作,汲取周边县化工企业事故经验教训,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根据年度执法计划安排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方案》的制定紧紧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防控重大环境安全风险的实际行动。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抓好当前环境安全防范工作。《方案》分别从组织部署、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作出了具体工作部署要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印发《郎溪县 2023 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充分结合郎溪县实际形成《方案》初稿,并经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2023年3月1日,印发《郎溪县 2023 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工作目标
对全县化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重金属、印染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深入查找环境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五清”,即底数清、情况清、问题清、责任清、措施清。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现场执法检查任务。
五、主要任务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明查、暗访。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是应急预案。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完成备案、是否开展突发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报告中风险源是否与企业实际情况一致、是否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二是应急物资调查。是否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定期检查更新,确保事故状态下能够使用,尤其是应急池等风险防控措施设置是否规范。三是应急队伍和演练及培训情况。是否成立环境应急队伍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开展的应急演练是否报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六、工作要求
执法检查工作要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逻辑严密、表述准确客观;各检查组现场检查时统一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填报并上传执法记录;检查组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三十条”要求,切实做到廉洁自律,要做到轻车简从,不得参加与检查无关的任何活动。
解读机关: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解 读 人:黄大富(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7027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