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462M/202304-00035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26 15:2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解读:《郎溪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
信息来源 | 县水利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解读:《郎溪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一、制定背景2023年1月18日,省水利厅印发了《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以县域为单元、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为对象,对照标准化管理有关要求,逐个供水工程、逐项内容进行梳理,摸清现状,找出差距和不足,建立台账。 |
一、制定背景
2023 年 1 月 18 日,省水利厅印发了《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以县域为单元、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为对象,对照标准化管理有关要求,逐个供水工程、逐项内容进行梳理,摸清现状,找出差距和不足,建立台账。同时要求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实施,研究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分类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按照省水利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成果,编制完成了《郎溪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主要依据
设计概算根据省水利厅258号文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按低限标准计算,主要依据有:
1、《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指南(试行)》;
2、安徽省省水利厅皖水建〔2018〕258号文(以下简称“258 号文”),水利部水总〔2014〕429号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429号文”)。等规定以及工程所在地编制年当时的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3、水利部办财务函[2019]448号《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规定进行调整编制。
4、建筑工程定额主要采用2002年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5〕389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缺项子目采用2008 年安徽省颁布的《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补充定额》及省建设厅颁发2005年版(建筑、市政)消耗量定额。
5、安装工程定额主要采用水利部水建管〔1999〕523 号文颁发的《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以及省建设厅颁发的2018 年版(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缺项子目采用水建〔1993〕63 号文颁发的《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中小型),并按水利部水利建设经济定额站水定〔2003〕1号文予以调整,以及2018年版(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6、安徽省水利厅《关于我省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皖水建函〔2016〕1105号);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
8、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采用2002年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省建设厅定额配套的台班费(定额)。
9、国家、省、地方其他有关规定和标准以及设计工程量和图纸等。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以郎溪县水资源条件及现状供水工程为基础,针对农村供水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成果,研究制定县级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分年目标任务、主要工作、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分类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根据“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规划原则,综合考虑郎溪县农村供水的实际需求、地方财力可能等因素,计划对千吨万人和千人以上工程进行改造,主要改造提升内容包括:消毒设施设备、调节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设备改造、制度建设、标识标牌、供水服务、供水保证率、水费收缴、运行维护和维修养护等。加快推进全县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进程,争取到2030年底前,县域内供水实现“同网、同质、同价”,全面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
四、起草过程
3月,县水利局会同编制单位到各镇、街道进行调研摸排,查看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现状,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走访用水户等方法,对水源工程标准化建设、净化消毒工艺、水质检测水费收缴、安全应急管理、供水设施设备维护等各个环节进行详细了解和检查,为标准化管理编制工作奠定详细的资料基础。4月初,完成《实施方案》初稿编制,经上报市局审核后再次进行修改完善,4月10日,该方案形成终稿正式印发。
五、主要任务
本实施方案在于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制度,压实农村供水保障“三个责任 ”,健全“ 三项制度” 。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理管护主体,建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以县域为单元,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为对象,对照《通知》 “ 二、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 和《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逐个供水工程、逐项内容进行梳理,摸清现状,找出差距和不足,建立台账。2025年底前,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千人供水工程管理水平明显提升。2030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此实施方案解决农村居民饮水问题,让农村居民饮上水,饮“好”水,通过实施方案提升农村村民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足感。
六、创新举措
以县域为单元,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为对象,对照《通知》 “ 二、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 和《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逐个供水工程、逐项内容进行梳理,摸清现状,找出差距和不足,建立台账。
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评价、省级复核的程序推进。县级水利部门每年对照标准化管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当年申报标准化管理的供水工程自评工作,市级水利部门完成市级评价后,由省水利厅委托省农村饮水管理中心完成省级复核。
七、保障措施
(一)县人民政府按规定设立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基金,开展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制定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专账核算,专门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对运行管理不规范、水费收缴率低、考核不合格的供水单位,相应核减补助。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基金来源:一是县财政预算内资金;二是各级财政补助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结余资金;三是对工程经营管理权招标、承包、租赁,政府投资部分的收益。
(三)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优惠政策。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借力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政执法及河长制巡查等活动,加大饮水安全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网络,及时公布工作动态,带动群众监督管水积极性。
(二)加大农村饮水安全投入力度。结合《郎溪县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规划》和《郎溪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紧跟省、市投资导向,拓展各类投资渠道,努力争取更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加快补齐短板,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
(三)持续开展饮水安全动态监测。会同其他责任部门,强化水厂运行管理和水质检测,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加强对供水单位指导监督管理,优化供水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方式,不断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
(四)加强运行管理。对标省市达标要求,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保障“三项制度”,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提升农村供水管理水平,发挥农村供水工程最佳效益。
(五)稳步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创新投融资模式,不断缩小城乡服务差距,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缩小城乡供水差距,逐步构建城乡共饮一碗水的新格局。
九、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郎溪县水利局局长
联系人: 邹宗斌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0563-702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