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489D/202305-00002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3-05-15 09:3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负责人解读 |
信息来源 | 县商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主要负责人解读】《郎溪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政策》 | 内容概述 | 郎溪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人解读《郎溪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政策》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部署及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县商贸流通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商贸流通营商环境,推动我县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 |
郎溪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人解读《郎溪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政策》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部署及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县商贸流通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商贸流通营商环境,推动我县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2019〕33号)、《中共郎溪县委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郎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发展实际,县商务局牵头起草了《郎溪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政策》。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业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商贸流通营商环境,推动我县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政策于2023年1月初由郎溪县商务局牵头起草,经与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科技经信局、各镇(开发区)等会商,形成征求意见稿。1月6日召集部分商贸单位在我局在开政策征求意见会议,1月15日至2月15日通过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月29日法律顾问审查后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要求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司法审查等程序,2023年4月经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发布。
四、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鼓励我县商贸流通企业和个体户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全县商贸经济上台阶、上水平、上规模,促进我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任务
第一部分推动转型升级。一是支持大型物流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建设农产品仓储冷链配送设施设备,提高城乡物流配送水平。二是支持商业街区新建和改建,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三是支持文明菜市行动,提高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支持限上限下发展。一是加大企业培育,对当年度新增限上商贸单位给予奖励。二是支持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和限下样本点扩大发展,鼓励企业销售额(营业额)持续增长,力促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提升,促进经济发展
第三部分鼓励做大做优。一是支持对总部设在区域内并就地纳税年营业额超过一亿元、5000万元的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二是支持大型零售商超、综合体招引工作,促进商贸行业发展;三是支持“老字号”商业品牌建设,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
第四部分促进消费活动。一是支持限上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对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稳定购销协作销售本地农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奖补,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二是鼓励限上商贸单位企业积极参加各类会展及各种促消费活动,不断拓展企业发展。
六、创新举措
一是为不断促进商务暖民心行动,支持文明菜市行动持续推进,每年度对城区、乡镇农贸市场分类开展文明菜市评优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对市场开办者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提高全县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水平。二是为加快发展农村流通体系,支持限上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开展“农超对接”,搭建农产品销售新平台,进一步畅通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销售渠道,助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
七、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郎溪县商务局
解读人:张志健(郎溪县商务局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63-7029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