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22003251526K/202303-00059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23-03-13 09:2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制度文件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主题导航 财政、金融、审计
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县房地产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宣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3〕104号),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第一批)(具体金额见附件)。

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县房地产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宣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3〕104号),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第一批)(具体金额见附件)。

请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皖财预〔2022〕126号)文件要求,在指标收到30日内,完成资金项目分配。对未分配和年底未支出的省级转移支付,全部收回省级预算,依规统筹使用。

要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推动相关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郎溪县财政局

2023313

 

 

 

 

 

 

 

 

 

 

 

 

 

 

 

 

 

附件:2023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名称

项目

金额(万元)

县房管中心

省级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

32.92

 

 

 

 

 

 

合计

 

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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