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1P2877XM/202205-00046 | 组配分类 | 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 | 郎川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2-05-05 10:1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生态环境 |
信息来源 | 郎川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郎川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郎川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中心):经街道党工委、街道办研究同意,现将《郎川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郎溪县委郎川街道工作委员会郎溪县郎川街道办事处2022年5月5日郎川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意见根据《郎溪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意见(试行)》(郎〔2017〕79号)要求,现就我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牢新发 |
关于印发《郎川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中心):
经街道党工委、街道办研究同意,现将《郎川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郎溪县委郎川街道工作委员会 郎溪县郎川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5日
郎川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意见
根据《郎溪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意见(试行) 》(郎〔2017〕79号)要求,现就我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牢新发展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综合治理、惠民富民,以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效益提升、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制度健全、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打造绿色建平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落实上级布置的林业增绿增效等工作任务,有效促进林农增收,促进绿色惠民富民,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坚持问题导向、分区施策。结合我街道情况,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科学管理,解决好林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坚持严格考核、问效追责。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林业增绿增效、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社会监督,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林长制组织体系和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林业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保障制度更加完备,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林业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林业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森林覆盖率达到36.5%,森林蓄积量超过1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到33%,林业总产值达到2亿元。
(二)主要任务
1.切实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
全面推进城乡造林绿化。一是以增绿增效行动和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县为抓手,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完成年度造林任务,加强森林抚育,有效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面积;二是切实推进长防林项目、绿色廊道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三是结合“三线四边”整治推进风景林、彩色林、村口水口林带建设,实施水系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形成防护功能齐备、景观层次丰富、色彩搭配和谐的森林景观林带;四是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推进城市绿化,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大幅提升街道村绿化水平;五是巩固提升森林城市、森林村庄建设成果,实现高标准、高质量、高密度的创建目标。
2.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突出林地保护管理。一是坚守林地红线,严格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一张图”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二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制度,建立临时使用林地恢复植被验收制度;三是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乱猎野生动物、非法征占用林地、乱采乱挖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强化森林经营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控制商品林主伐;二是对重点区域(高铁高速、国省道沿线、旅游景区景点、水源保护地、国防设施、生态脆弱区、规划区)实行禁伐或限伐。
加强森林防火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三是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森林防火经费投入,提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保障水平;四是动态完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办法,加强扑火队伍和信息化平台建设。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机制,及时有效科学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推行生态护林员巡护制度。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优先选聘属地具备巡护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落实生态护林员的巡护职责,同步建立巡护监督网络;建立生态巡护员奖惩制度,实行年度考核制。
3.切实提高林农收入
统筹林业发展和生态保护,根据《郎溪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按照分类经营的原则,协调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绿色富民。
有效提升森林质量。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和退化林修复,优化树种混交结构,增强森林综合功能和效益;实行人工商品林集约经营,优先培育速生丰产、大径级和珍贵树种用材林。
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一是加快林业特色优势资源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产业;二是打造森林旅游精品景区,开发森林旅游产品,引导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林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三是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家庭林场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四是积极探索森林经营利用新模式。
推进林业改革进程。深化林业改革,重点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是完善林权管理服务平台;二是推进林业社会化服务,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三是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四是健全林权纠纷调处机制。
优先做好林业助力扶贫开发工作。一是积极谋划和编制
林业项目,推行长效林业扶贫开发模式;二是因地制宜整合森林资源,采取联合经营的方式发展林下经济和其它富农项目;三是依托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层级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街道分级设立林长,建立街道、村(社区)林长为主要内容的林长制组织机构。街道林长,分别由党工委、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和各联系村街道班子领导担任;设立村级(社区)林长,由总支(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担任,同时组建管护队伍。
2.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纪工委、自规所、教体办、经济发展部、市监所、司法所、消防大队、平安建设部、人武部。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街道林长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
3.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规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自规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
(二)责任区域
林长制责任区域划分实行行政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街道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街道辖区,村(社区)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社区)辖区。
(三)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街道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街道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承担推进林长制的督导、调度、协调职责。负责本区域内森林保护与发展工作,重点承担风景区、湿地公园、退耕还林、重要区域水源涵养林、“三线四边”等保护职责,杜绝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发生,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村(社区)级林长负责落实本行政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森林资源源头管理。
2.林长联席会议职责。研究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3.街道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纪工委负责林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
建平自规所负责林长制有关职能调整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森林资源保护、造林绿化、林业基础设施等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建设工作,指导制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协调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街道
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工作;组织、指导街道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街道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负责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上报办理工作;监管街道生态护林员的巡护工作;承办林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指导林业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开展林长制、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等宣传工作,发布经审定的灾情信息和处置情况。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负责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森林、林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确权颁证登记。
教体办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加强校园绿化建设。
经济发展部负责协调工业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有关问题。负责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协调造林绿化、森林抚育保护管理和生态补偿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
市监所负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的市场监管。
司法所负责各种林地、林木资源等的纠纷调解。
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平安建设部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监测工作;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涉林生产等工作,推进农田林网建设。负责水库、河流等水域周围的造林绿化,做好林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等工作,协助自规所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人武部负责协调组织民兵预备役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工委街道办是推进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抓好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的落实;要完善林长制工作信息定期发布机制,通报典型事例;与各村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将林长制纳入各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村(社区)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各村、有关单位每年10月31日前将年度工作上报林长制办公室,经汇总于每年11月10前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三)保障经费,完善机制。建立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保障机制,落实林长制专项经费,将森林防火经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森林资源年度变更调查经费、生态护林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林业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涉林项目建设管理,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长效机制。
(四)加强协调,部门联动。相关部门要在林长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履行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相关职责;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巡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定期督查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立即整改。
(五)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设立林长制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资源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