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22003251999T/202403-00071 组配分类 农机购置补贴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4-03-01 09:21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农机购置补贴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导航 农业、林业、水利
信息名称 郎溪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内容概述 一、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我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5个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全部纳入我县补贴范围。

郎溪县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一、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

我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15个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全部纳入我县补贴范围。(具体类别、品目见下附件一)。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修改)执行。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继续实施连栋温室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对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原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进行购置补贴,具体操作办法据省最新办法印发后另行通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继续按《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机〔2020〕66号)、《郎溪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办法》执行。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主要在郎溪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30台。

三、资金规模

2023年初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安排我县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为371万元,上年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结转2万元,373万元。按政策规定,上述补贴资金首先兑付2022年超录申请资金。剩余资金用于今年购机补贴申请。

四、补贴操作程序

2023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县农机补贴受理部门按录入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系统并符合补贴要求的先后顺序确定补贴资格。

五、申请开通时间与申请方式

(一)申请开通时间

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定于2023年2月27日08:00开通系统。为充分保障购机农业生产者,在规定的申请时限内,优先受理2022年购置机具的补贴申请。

其中2月27日上午8:00-3月26日下午16:30受理20212年因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无法享受补贴机具的申请,在此期间2022年新购机具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对仍然上传的一律作废处理。3月27日8:00之后开始敞开补贴申请系统。

农户补贴申请录入系统即占用资金,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总量110%时,补贴系统自动关闭申请通道,停止受理补贴申请,县农机服务中心将发布停止受理补贴申请公告。

(二)办理时限

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 2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 13 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

(三)申请方式

开展线上和线下同步方式,受理补贴申请鼓励通过手机“皖事通”APP自主申请。

1.手机“皖事通”APP申请。我省原农机购置补贴办理APP(申请端)已停用,与皖事通整合作为其中的“农机购置补贴申领”服务。购机者先行用智能手机下载“皖事通”并实名注册,注册后在首页搜索“农机购置补贴申领”进入,在首页左上点“申请补贴”进行个人或组织的信息录入并提交。除了已结算、作废、冻结这三种状态的申请,其他状态用户都可以自主退回。退回后状态统一退回到“资料待审核”。退回修改次数有个上线值,超过这个次数,则用户不能退回修改。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后续发布。

注意:用户不能自己作废申请,一旦作废,将导致该机具不能再申请补贴(当前系统限制,后期有变按新政策执行)。

2.带机申请。购机者携带所购机具(实行牌证管理类机械应提前完成注册登记,取得登记证书号)到县农机服务中心办理核验和申请手续。

3.提供的资料。个人申请人提交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等核验并留存复印件,留存申请人的联系电话;法人申请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企业等)提交三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等核验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理申请的需要提交委托书。

采用线上申请的,申请人应时刻留意申请状态,申请成功后于2日内(申请当日和下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将上述资料送到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宁芜路苏果办公大楼1109室)进行形式资料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保留申请资格冻结一月,仍未提交的将予以作废处理;线上提交信息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如果被退回或作废的,购机者应根据信息提示及时修正录入的信息后再次提交申请。带机申请的在申请时提交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补贴实施过程中,如遇省补贴政策调整将执行新的政策。

各农机经销商应做好农机补贴政策宣传,购机者应积极配合开展机具核查工作。

农机补贴服务受理单位:郎溪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63-702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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