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2027H/202308-00132 | 组配分类 | 政策与标准 |
发布机构 | 姚村镇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8-30 08:2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政策与标准 |
信息来源 | 姚村镇政府 | 主题导航 | 其他 |
信息名称 | 【补贴标准】郎溪县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资金来源说明(2023) | 内容概述 | 实施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所需资金由省与县财政按6:4比例共同分担。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贫困残疾人救助资金的管理,保障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县残联、民政部门负责根据最终核定的享受人数和补贴标准,提出用款计划,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拨付,由县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形式将省级补助和本级配套资金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并注明“残补”。 |
实施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所需资金由省与县财政按6:4比例共同分担。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贫困残疾人救助资金的管理,保障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县残联、民政部门负责根据最终核定的享受人数和补贴标准,提出用款计划,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拨付,由县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形式将省级补助和本级配套资金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并注明“残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