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76R/202307-00121 | 组配分类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发布机构 | 毕桥镇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7-19 13:5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信息来源 | 毕桥镇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毕桥镇“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成立毕桥镇“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各村(社区)、镇各部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切实发挥普法讲师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毕桥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毕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好的法治氛围,经研究决定,成立毕桥镇“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人员组成“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由我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从事相关工作,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且具有较强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的工作人员组成。二、工作任务根据“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我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为各村(社区)、针织各部门、学校等各类 |
关于成立毕桥镇“八五”普法讲师团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切实发挥普法讲师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毕桥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毕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好的法治氛围,经研究决定,成立毕桥镇“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由我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从事相关工作,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且具有较强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的工作人员组成。
二、工作任务
根据“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我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为各村(社区)、针织各部门、学校等各类单位举办法治讲座提供师资力量;积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党的重大会议精神,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等广大群众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为法治毕桥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三、讲师团成员名单
序 号 |
姓名 |
单位、职务 |
专业特点 |
1 |
刘国兵 |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 |
袁玉峰 |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
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3 |
杨 甜 |
镇妇联主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 |
4 |
蔡鹏伟 |
司法所负责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5 |
史 林 |
市场监管所所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 |
6 |
邹霁崧 |
镇教体办负责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7 |
刘卫红 |
自然资源所所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画从土地承包法》 |
8 |
杨能海 |
镇农业农村办负责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9 |
陈以彤 |
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
信访工作条例 |
10 |
袁庭松 |
安徽擎义律师事务所主任、镇法律顾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四、工作要求
1.讲师团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根据邀请单位的授课要求认真备课,尽可能满足邀请单位的授课请求。
2.讲师团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授课的,可推荐并落实好相关人员代为授课。
3.讲师团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完成讲学任创造条件、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