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22003251876R/202309-00093 组配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机构 毕桥镇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9-01 10:48
发布文号 关键词 重要政策执行情况
信息来源 毕桥镇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郎溪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郎溪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按照

郎溪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郎溪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控辍保学措施,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上好学,圆满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以经济困难家庭为重点,全面提升适龄人口受教育水平。到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97%以上,经济困难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依法控辍。

各校要联合当地镇政府部门广泛开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和家庭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镇政府和县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镇政府部门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责令限期送子女入学。

(二)加强监管,制度控辍。

报告制。各校要加强学生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对未到校生要及时追踪去向、追查原因;对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立即向当地镇政府和县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台账制。各中心学校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信息底数要摸准确,尤其是本地户籍在外学生,要明晰去向、佐证有力。目前已辍学的,要依法依规想尽一切办法动员入学,确保零辍学。

月报制。控辍保学工作实行月报制。各校每月26日前要向县教育主管部门上报控辍保学情况,无辍学情况实行零报告制。

(三)提升水平,质量控辍。

各校要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心理负担,消除学生厌学的心理障碍。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乡村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的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要加快特色而有质量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中心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加强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确保中小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四)落实政策,资助控辍。

认真维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济困难家庭资助等政策,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作为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等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帮扶,切实提高帮扶成效,完善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各校要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帮扶方案,统筹各类帮扶、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五)强化师德,情感控辍。

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从教。各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要把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用情感感化学生、留住学生。

(六)依托系统,规范管理。

各校要维护好学籍管理系统和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规范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借读、空挂学籍违规行为的发生,真正做到“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对学生变动情况要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相关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变动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中心学校每学期要对辖区内学生的变动情况也要进行统计,并进行分析,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和已辍学、小学毕业后未升入初中的学生要及时跟踪调查,了解其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认真做好家访和已流失学生的劝返动员工作。

(七)完善网格,健全机制。

进一步完善“局领导与各乡镇督学、中心学校与村小(教学点)、学校与班主任(教师)”的控辍网格体系,层层签订包保责任书,明确校长为学校“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都担负着 “控辍保学”的重要责任,做到“四早”(早清查、早汇报、早家访、早劝学)、“六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执行到位),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零辍学。

(八)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做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成立郎溪县教体局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领导小组。

  长:王锁华(县教体局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阿存(县教体局副局长)

        万有宝(县教体局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王能强(县教体局党工委委员、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陈家育(县教体局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

付开兆(县教体局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夏慧琴(县教体局党工委委员、秘书股负责人)

  员:甘中星(县教体局基教科科长)

周荣昌(县教体局项目办主任)

徐秋赋(县教体局招生办主任)

  军(县教体局资助中心主任)

王海港(县教体局法安科科长)

姚和子(县教体局督导室主任)

汪新涛(县教体局教研室主任)

戴观斌(县教体局计财科科长)

李国胜(县教体局体育科科长)

饶卫亮(县教体局纪工委副书记)

史云峰(县教体局职成科科长)

黄孝国(县教体局装备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甘中星任办公室主任。

(九)加强督查,严肃问责。

县教体局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并组成专项督查组,定时、不定时地开展专项督查,对“控辍保学”做得好的学校,一要通报表扬,二要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在全县进行推广。同时,对因领导不力、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等造成辍学的,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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