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33C/202311-00062 | 组配分类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发布机构 | 十字镇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11-20 10:4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信息来源 | 十字镇政府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名称 | 【提醒】关于甄别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温馨提示 | 内容概述 | 近期,社会人员假冒律师承揽法律业务等法律服务市场乱象频发,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帮助公众正确甄别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特作出如下温馨提示:一、我市律师事务所均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并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应悬挂于律师事务所醒目位置。 |
近期,社会人员假冒律师承揽法律业务等法律服务市场乱象频发,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帮助公众正确甄别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特作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我市律师事务所均经安徽省司
二、我市执业律师均持有安徽省司
三、我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信息均可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验(网址:https://credit.acla.org.cn/)。请社会公众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时,务必先行核查,避免上当受骗。
四、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仅持有《企业营业执照》,而非《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并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法律严禁法律咨询服务类公司违规从事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代理等诉讼业务。社会人员以律师名义承揽法律业务属于假冒律师执业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