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1M21188U/202401-00146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郎步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4-01-24 16:3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信息来源 | 郎步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其他 / 公民 / 其他 |
信息名称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年夜饭”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 内容概述 | 春节将至,阖家齐聚,尽享美味“年夜饭”。 |
春节将至,阖家齐聚,尽享美味“年夜饭”。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春节,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和“年夜饭”餐饮单位作出以下消费提示:
一、就餐选择
请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卫生环境干净整洁的饭店;就餐时尽量保证食物多样化,注意膳食平衡;不要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如各种标称“野味”的食品、野生蘑菇等),以防发生食物中毒。
二、饮食习惯
请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在集中聚餐时,使用公筷、公勺,树立“文明餐桌”新风尚。
三、美德传承
请自觉传承勤俭节约美德,深知“粒粒皆辛苦”的道理,不铺张浪费,践行“光盘行动”“空瓶行动”,培养节俭用餐习惯;遵守公共道德规范,爱护用餐环境,注重餐饮礼仪,不劝酒,不酗酒,共塑“舌尖上的文明”。
四、规范经营
1.保证持证经营。餐饮单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
2.严控操作过程规范。餐饮单位要坚持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原料分开,确保不发生交叉污染,严格管理。控制加工食品火候,保证受热均匀,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3.严格把控进货渠道。餐饮单位要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料,查验相关许可证照、产品合格证明、供货清单等,确保食品原料可追溯。查验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食品原料。
4.注意从业人员健康。餐饮单位要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期内健康证明,实行每日晨检、午检等健康检查,严防带病上岗。
5.落实各项消毒制度。餐饮单位要严格对餐饮具、经营场所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确保卫生达标。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如果您在外就餐时,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胃肠道不适症状,疑似跟食物有关,请立即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不要自行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同时注意保存相关票据,保留剩余食物、呕吐物、排泄物等相关样本,以便追踪溯源,查明病因。春节期间,将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恭祝您春节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