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462M/202403-00032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27 16:0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解读:《郎溪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 |
信息来源 | 县水利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解读:《郎溪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一、创建的背景和依据(一)制定背景小型水库是农村重要水利设施之一,在农业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
一、创建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小型水库是农村重要水利设施之一,在农业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是指对小型水库工程进行经常及时的检查、检测、保养、防护及岁修,重点做好对大坝、溢洪道及放水涵洞的巡查和管护工作,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保证水库的安全与正常运行。长期以来,小型水库一直存在着“重建轻管”的现象。工程建成投入使用以后,水库主管部门、运行管理单位或产权所有者不够重视工程管理维护、长效管理机制、维修养护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为保障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促进水库总体效益的发挥,县水利局研究制定了《郎溪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依据
1、《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务院体改办二OO二年九月三日)中提出:“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在对水管单位科学定岗和核定管理人员编制基础上,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业务和养护人员从水管单位剥离出来,独立或联合组建专业化的养护企业,以后逐步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为确保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的顺利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应保证经核定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足额到位;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企业的资质标准;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努力创造条件,培育维修养护市场主体,规范维修养护市场环境。”
2、《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169号)中提出:“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应当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工程要明确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工程安全责任”、“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各地应切实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可结合实际成立专业化维修养护队伍,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开展集约化的维修养护服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21〕8号)中指出:
“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落实责任人。在做好病险水库控制运用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用、防汛抢险等工作,逐库修订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和抢险物料,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积极创新管护机制,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切实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财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发挥其撬动作用。积极培育管护市场,鼓励发展专业化管护企业,不断提高小型水库管护能力和水平。”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方案》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程序,提高了小型水库管理水平,保障了小型水库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实现了水利工作新跨越。《方案》的制定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六稳”、“六保”涉水任务,全面贯彻“十六字”治水方针,《方案》共包括十一个方面,分别对水库基本概况、管理主体、资金筹措及使用范围、计划、进度、实施、程序、质量、验收、报账、运行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12月,安徽省财政厅以皖财农〔2023〕1288号文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根据文件精神,经研究,县水利局起草了《方案》并于2024年2月26日上报县政府审批。2024年3月13日,县政府批准了《方案》,2024年3月14日,县水利局将批准后的《方案》随文印发到各相关镇、街道。
四、工作目标
《方案》是我县针对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制定出台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是水利工程管理领域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制定《方案》的目标是:进一步明确维修养护管理体制、管理职责、具体程序、经费保障等方面,进一步解决当前小型水库维修养护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促进我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有序、高效、持续发展。
五、主要内容
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资金补助对象是具有公益性的小型水库。使用范围为水库大坝、输放水设施、溢洪道及消能防冲工程、管理房及水情测报等附属设施维修,日常运行管理与看护、管理维护、白蚁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等,不包括水库安全鉴定、降等报废论证、除险加固以及其他超出正常维修养护项目范围的支出。资金不得用于征地 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
郎溪县2024年共筹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等可用资金共118万元,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结合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该118万元资金用于2024年全县部分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管理费用补助及水库安全监测设施维护提升。
六、创新举措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288号)通知,下达郎溪县2024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118万元。县水利局根据轻重缓急制订出《方案》,按照维修养护任务清单分解至各有关镇、街道。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规范资金使用等手段促进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工作抓细抓实。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主体, 规范建设程序,切实加强与发改、水利、财政、乡村振兴、民生等部门协作,履行职责,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
(二)严格建设管理。按照县水利工作要求,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加快推进施工进度、明确建设安全责任、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将项目建设任务细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人, 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抓好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项目的实施。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郎溪县2024年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118万元,现已全部到位。目前相关镇、街道正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实施,县水利局定期对各部门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开展督查和指导,确保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九、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郎溪县水利局局长
解读人:邹宗斌
政策咨询电话:0563-702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