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526K/202403-00036 | 组配分类 | 公开制度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20 15:0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开制度 |
信息来源 |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公开制度】郎溪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回应关切制度 | 内容概述 | 第一条为落实省、市、县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特制定本制度。 |
第一条 为落实省、市、县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各单位要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重点工作的疑虑、误解,加强分析研判。
第三条 要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围绕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事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第四条 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第五条 建立政策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政策起草的牵头部门要主动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第六条 要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回应公众关切要以事实说话,避免空洞说教,真正起到正面引导作用。要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言人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第七条 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具体负责人员要加强工作学习,及时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个人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