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95382012R/202403-00156 | 组配分类 |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18 18:0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
信息来源 |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郎溪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 | 内容概述 |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种类和内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1郎市监罚〔2024〕47号郎溪县白茅岭吉万喜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郎溪县白茅岭吉万喜超市92341821MA2NW27B6D吉万喜当事人在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后,未及时清理,仍将其置于店内待售,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一、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2瓶“潘婷”牌丝质顺滑洗发露;二、罚款1000元。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种类 和内容 |
行政处罚的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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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郎市监罚〔2024〕47号 |
郎溪县白茅岭吉万喜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郎溪县白茅岭吉万喜超市 |
92341821MA2NW27B6D |
吉万喜 |
当事人在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后,未及时清理,仍将其置于店内待售,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一、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2瓶“潘婷”牌丝质顺滑洗发露; 二、罚款1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
|
2 |
郎市监罚〔2024〕48号 |
郎溪县沪岭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郎溪县沪岭超市 |
92341821MA2QRC40XE |
黄凤云 |
当事人在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后,未及时清理,仍将其置于店内待售,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一、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1瓶“飘柔”牌长效洁顺水润洗发露; 二、罚款1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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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郎市监罚〔2024〕49号 |
郎溪县老江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郎溪县老江超市 |
92341821MA2NUGHA9U |
江德红 |
当事人在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后,未及时清理,仍将其置于店内待售,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一、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4支“皮皮狗”牌营养倍护润唇膏; 二、罚款1000元。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