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833C/202403-00203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十字镇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3-21 10:0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来源 | 十字镇政府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3〕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等规定,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经研究决定,依法按期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如下: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2023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80元/月·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