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19159667/202406-00011 | 组配分类 | 预警提示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03 11:0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预警提示信息 |
信息来源 | 县应急局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全县高、中考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 | 内容概述 | 为做好高、中考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考试环境,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
为做好高、中考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考试环境,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当前我县即将进入主汛期,季节性不安全因素增加,高、中考期间安全防范形势复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灾害应对处置能力,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做好全县高、中考期间工作实际出发,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压紧压实“三个责任”,突出学校、餐饮、宾馆(集中住宿点)等重点场所,认真部署开展隐患排查。公安、交通、教育部门要对考点及考点周围的道路交通、送考车辆、公共交通安全开展排查整治;住建、消防、供电、教育部门要对考点及考点周围的校舍、房屋建筑、用电、消防安全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商务、市场监管、文旅、住建、教育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重点对考点及周边的宾馆、酒店、学校食堂、餐饮场所、制冷通风设备、燃气使用、锅炉、特种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持续净化考点周边环境,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处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隐患存在导致事故灾害发生,切实维护考点周边秩序,保障考生交通安全、住宿安全和人身安全。要特别突出校园安全、道路交通、电梯、消防、校园周边治安防控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县安委办要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高、中考期间安全稳定。
三、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部署相关应对措施。遇重大灾害性天气,要及时采取排水防涝等避险措施,确保师生安全。要结合各自实际,坚持研判在先、谋划在前,认真梳理和系统排查高、中考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加强应急演练,明确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流程和工作职责。要强化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一旦突发事件发生,能高效、有力、有序、科学处置。
郎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