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22MB1682621B/202401-00165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4-01-17 11:44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意见征集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主题导航 农业、林业、水利
信息名称 关于对《郎溪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内容概述 关于对《郎溪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了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不断提升综合防控能力,构建“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郎溪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起草了《郎溪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关于对《郎溪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对《郎溪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不断提升综合防控能力,构建“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防火网格管理机制,郎溪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起草了《郎溪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17日。

意见反馈邮箱:7021433@163.com

话:0563-7021433

 

郎溪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月17


郎溪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印发宣城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加强森林防火模块化管理,提升森林火灾快速反应能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了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不断提升综合防控能力,构建“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防火网格管理机制

三、起草过程

由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起草,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意见稿。

四、工作目标

依托现有林长制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完善“县、、村级森林防火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科技支撑、高效防控”的原则,建成郎溪县森林防火信息化系统,实现定格、定人、定责、定图”,推动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责任清单化、任务清单化、督查清单化,着力打通镇、村两级和森林经营单位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形成源头治理、基础保障、处置高效的长效机制,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内。  


郎溪县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印发宣城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林长制制度优势,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不断提升综合防控能力,构建“权责清晰、条块结合、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现有林长制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森林防火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科技支撑、高效防控”的原则,建成郎溪县森林防火信息化系统,实现“定格、定人、定责、定图”,推动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责任清单化、任务清单化、督查清单化,着力打通镇、村两级和森林经营单位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形成源头治理、基础保障、处置高效的长效机制,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内。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合理划分森林防火网格

1.区域定格。结合各级林长责任区,建立县、镇(街道)、村(居)三级森林防火网格。采取林长制网格与森林防火网格“双网融合”模式,全面压实末端巡护责任,确保山有人巡、地有人管、卡有人守。镇(街道)、村(居)两级所有林地纳入监管范围,划分网格单元,综合考虑责任区生态区位、资源特点及防火任务,按照相对集中,面积适当的原则,合理划分多个范围明确的村级网格单元。各类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等森林经营单位,结合区位优势、监管重点和可持续经营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划分森林防火网格单元。(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国有林场

2.网格定人。县、镇网格负责人为本级林长,网格员为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和“一林一警”责任民警、“一林一技”科技人员等。镇(街道)网格可设多个网格包片负责人。以护林员的巡护责任区域为森林防火网格基础单元,进一步细化村级网格。要充实网格员队伍,确保实现镇(街道)、村(居)两级所有林地监管巡护到位。村级网格负责人为村级林长,网格成员为村干部,网格员为护林员。各类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场等森林经营单位网格负责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成员为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网格员为护林员。(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3.人员定责。县级网格负责人主要督促责任区域落实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规划要求,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组织培训演练、防火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等,镇(街道)、村(居)两级网格负责人重点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宣传教育、联防联控、早期处置等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水平。网格成员主要协助网格负责人履行好森林防火工作职责,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并组织落实。网格员全面熟悉森林资源分布及地形状况,以及责任区重点人群活动的动态和规律,积极开展巡护、防火宣传、隐患排查,火焰管控,火情报告等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县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4.上图定位。要充分借助林业部门的技术力量对辖区林地进行勘察定界,科学划分管理网格,全面摸清网格底数,形成网格化管理“一张图”,建设县、镇(街道)一体化、全覆盖的森林防火信息化系统,强化网格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责任范围以及网格林情、社情、防火设施等基础数据集成与运用,在林长责任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布网格管理人员姓名、区域概况、职责任务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责任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据资源局)

)增强网格管火功能

1.严格管控火源。压实林长巡林责任,完善县级林长双月巡林、镇(街道)级林长每月巡林、村(居)级林长半月巡林制度。落实网格员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护和风险隐患排查责任,发现风险隐患和森林火情“实时上报、及时处置、闭环管理”,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个清单”。林业、民政、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旅、经信等部门及石油化工、电力等企业要协同开展本行业领域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进山入林登记管理和防火安全教育,全面推行“防火码”运用。(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各级林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2.推进联防联控。建立毗邻地区联防联控机制,实行“无火共防、有火共扑”,协同做好防火宣传、监测预警、火患整治、督导检查、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加强毗邻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实现监测手段共享、物资装备互用,做到信息互通、力量互补,实现“无火共防、有火共扑”。开展联合实战演练,检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县应急局。)

3.打击违法用火。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压紧、压实县、镇野外用火审批和网格员现场监管同步联动责任。林业、应急和公安部门联合发布严厉打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通告。建立违法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健全林业、公安和属地网格协同开展违法用火处罚工作格局,提高查处效率。深化森林防火与“林长+检察长”机制结合,加强森林火案行刑衔接,加大打击违规违法野外用火力度。积极利用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促教、提升群众防火意识。(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林长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三)建设林火阻隔系统

1.科学布设防火隔离带。坚持突出重点、分布实施,推进防火道与林区道路共同建设,加快在城镇、居民区、学校等重点区域、网格周边构建自然阻隔、工程阻隔、生物阻隔相结合的保护防线,科学推进林相更新改造,定期开展隔离带可燃物清理,提升网格的系统阻燃能力。(责任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配合单位:委、财政运局

2.实施引水上山工程。因地制宜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网格的消防管道铺设和消防栓设置,加快建设蓄水池、取水点等基础设施建设,按需配置防火水管、消防栓,加强蓄水池等水资源的动态监测、管理,提升区域网格以水灭火的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配合单位: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财政文旅

)提升初火处置能力

1.强化防火队伍建设。县级以上网格按照国家及省级既有标准完善专业力量建设,探索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建立各级森林防扑火队伍。加强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建队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5人。重点镇、村级网格分别建成不少于15人、10人的森林防扑火队伍,对火险火情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处置。组织队伍开展针对性演练和培训。(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2.加强装备物资储备。按照分级储备、高效处置的原则,加强各级森林防火物资保障,实现重点林区物资装备标准化建设。全面优化物资储备品种结构,加强机械化装备配备,加快以水灭火设施设备在镇(街道)、村(居)网格应用,完善村(居)级网格员和火情处置队伍的安全防护、野外生存类装备配备,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县应急局,各镇、街道。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财政

三、保障措施

(一)强工作调度县级林长会议定期调度推进全县网格化试点工作。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各方责任,落实网格管理任务,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

(二)加强政策保障。统筹资金支持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合理确定防扑火队员和村级网格员等待遇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及时出台网格体系建设、责任落实、基础设施、物资储备、早期火情处置等各方面配套制度,落实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流程,加强对网格防火工作日常巡查、轨迹跟踪、问题上报等情况实行智能监管,提升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

发挥示范作用开展镇、村级网格为单位的防火基础设施谋划,梳理工作,对森林火灾高风险地区要有针对性开展森林防火项目谋划,优先建设一批防火基础设施及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示范镇、村。(责任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道)

)强化督导考核。网格化管理纳入林长制考核,对森林防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县级以上网格负责组织对下一级网格进行考核。对失职失责,造成森林火灾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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