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MB19159667/202406-00047 | 组配分类 | 预警提示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26 10:1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预警提示信息 |
信息来源 | 县应急局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名称 | 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切实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切实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24〕37号)和《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宣安办〔2024〕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一、切实履行各方责任
汛期以来,我县连续多日降雨,宣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启动防汛三级响应,我县已启动部门联合值守,同时,暑期来临,群众出游出行增多,人流、车流、物流集中,旅游、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上升,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将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各类风险,结合实际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要突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紧盯汛期暑期等关键时间节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建筑施工及房屋方面: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开展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对老旧小区、工厂棚房、切坡建房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房屋建筑构件、地基基础、墙体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非煤矿山方面:要深入排查整治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山体滑坡隐患,严防滑坡、坍塌及泥石流事故发生。市政工程方面:要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对下沉式建筑、在建工程基坑、排涝管渠泵站、涵闸、排水管网等进行重点检查,积极采取疏浚措施。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加强危化品储存安全管理,对遇水反应危化品仓库、剧毒化学品仓库进行全面检查,防止遇湿后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加强对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企业安全检查,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交通运输方面:要加强地质灾害点、临水临崖、桥梁、隧道、公路软基、高填方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
其他行业领域方面:持续抓好消防、工贸、特种设备、燃气、农业等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电力、通讯、输油气管道等设施的检查维护、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户外广告设施、玻璃幕墙的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医院、养老院、集镇、旅游景点、寺庙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防雷、防火、防洪、防泥石流、防坍塌等措施到位。
三、做好应急值班值守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充分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快速响应、及时处置。
2024年6月26日